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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屬耶穌》外文名:I Am Thine, O Lord,音樂類型:聖詩傳統詩歌。

基督教音樂(Christian music)是唱歌讚美上帝是基督教宗教[1]儀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讚美上帝的歌曲最初是用樂器伴奏的。所用的樂器有:琴、瑟、鈸、號角等。中世紀的基督教會[2]里,除管風琴外,一切樂器都被禁止使用,只有單聲部、自由節奏的無伴奏素歌是合法的教會歌曲。

簡介

(來源:《歲首到年終》)

我乃屬耶穌

I Am Thine, O Lord

Fanny J. Crosby, 1820 – 1915

倘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林後 10:7)

若基督真的用祂的血買贖了我,那麼顯然我不再屬於自己,只屬於祂。使徒保羅的論據也是這樣:「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 5:14-15)

史達德的結論也是一樣:「我知道有關耶穌為我死的事,但我沒有明白。如果祂為我死,我便不再屬於自己。救贖的意義是買回,因此我若屬於祂,卻還把不屬自己的留着,我豈不是賊嗎?故此我應為神放棄一切。當我看見耶穌基督替我死時,為祂放棄一切便輕而易舉 了。」

我認為,若我沒有把我至愛的獻給祂,我便不配屬於我的救主。[dropdown_box expand_text=」全文」 show_more=」顯示」 show_less=」隱藏」 start=」hide」]本詩為「美國聖詩皇后」盲女詩人 Fanny J. Crosby 八千多首作品之一。 1875 年某日,當她拜訪本詩的作曲家 William H. Doane(1832-1915)之家庭時,其家人當晚談話主題環繞着「親近神的喜樂與祝福」。突然間她捕捉了靈感,就立刻一行一行,一節一節地,並加上副歌而寫下了「我乃屬耶穌」的歌詞。 Doane 立刻配上曲,此詩於焉誕生。

William H. Doane 是一成功的商人,作曲約 2,000 首,他與 Fanny Crosby 合作,着了不少名詩,如「靠近十架」「求莫棄我」「榮耀歸於真神」等。他是辛辛那提浸信會會友,曾多年擔任主日學校長及詩班指揮。

1 我乃屬耶穌,已聞主聲音,道主愛我何等深;

今求賜大信,向天路直奔,常與主相近相親。

2 今歸主為聖,專歸主所用,望日蒙新賜天恩;

信、望、愛日增,口不住稱頌,恆近主潔淨心身。

3 何其深主愛!何其大天樂!直到來世全知明;

靠於心懷,罪惡全消失,得與主歡聚天庭。

(副歌)

親之近之,日日近乎主,到主受死寶架前,

親之近之,近之,日日近乎主,來到主流血身邊。

*若真誠愛神,你會愛屬祂的一切。 ── 蓋恩夫人

參考文獻

  1. 基督教起源,新浪博客,2013-08-30
  2. 從教會本質看教會生活,基督教華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