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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民政局位於雙橋區府前路行政中心南樓3樓是主管全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任務包括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基層政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服務軍隊和服務國防建設方面的工作。
2019年3月29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1]。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全市民政信息、宣傳和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全市民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務公開,指導城市社區居委會建設;擬定社區規劃、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三)負責全市縣(市)、區、鄉(鎮)行政區劃的總體規劃;負責審核縣(市)、區、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界限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論證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邊界線的勘定和邊界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辦縣(市)、區、鄉(街道)、村地名命名、更名的申報和審核工作;收集、整理、更新地名資料;組織指導全市推行地名標準化和地名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標準地名書圖資料編輯和審定。
(四)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活動,協調全市雙擁和軍民共建工作;負責慰問駐軍、協調軍地糾紛、協調駐軍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雙擁模範城(縣)的檢查評比和雙擁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表彰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市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死亡撫恤管理工作;審核上報革命烈士審報工作;負責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工作;負責烈軍屬撫恤優待及在鄉紅軍老戰士、復員軍人的定補工作;負責全市革命烈士史料的收集、整理、編纂工作。
(六)負責全市退伍義務兵、復員、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軍地兩用人才培訓開發使用工作;指導市軍供站的服務管理和建設。
(七)負責軍隊移交我市管理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管理。
(八)組織、協調全市的救災救濟工作、擬定全市社會救濟政策、標準,負責救濟款物的管理使用;組織檢查並統一發布災情,指導災區生產自救;管理分配和撥付的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全市救災捐贈工作和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負責國內外對我市援助、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使用。
(九)建立並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擔承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研究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和社區服務工作;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發行、銷售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福利資金。
(十一)負責全市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擬定社團組織有關規章和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各縣(市)、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團體的行政複議[2]工作;負責全市地方性基金會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年檢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十二)擬定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婚姻管理工作;負責兒童收養工作。
(十三)擬定殯葬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老年人權益保護行政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民政系統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評比表彰工作。負責全市民政事業計劃、財務、統計、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研究制定扶貧攻堅計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協調解決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並管好用好扶貧的資金和物資,動員全社會開展扶貧濟困活動,組織協調對口幫扶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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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關於表彰 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 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決定 ,搜狐,2019-04-03
- ↑ 行政複議是什麼意思呢? ,搜狐,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