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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指導員》是軍隊和警察中的職務[1]。原來叫「黨代表」和「政治委員」。
簡要介紹
政治指導員制度源自北伐戰爭時期的國民革命軍,原來叫「黨代表」和「政治委員」。政治指導員大多由共產黨員(跨黨兼有國民黨員身份)擔任。
南昌起義部隊是中國工農紅軍的主要來源之一,實行的是政治指導員制度。政治指導員的任務是負責軍中的黨組織工作和宣傳工作,協助指揮官完成戰鬥、給養、管理、訓育等各項任務,一切工作以爭取軍事勝利為主要目標。
公安局派出所設有政治指導員,如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松湖派出所政治指導員、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石崗派出所政治指導員、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厚田派出所政治指導員。
相關法規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四十四條政治指導員職責:
政治指導員和連長同為全連人員的首長,共同負責全連的工作。政治指導員對全連的政治工作負主要責任。其職責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規定執行。
《中國人民解放軍連隊政治指導員工作條例》(1961年):
政治指導員必須是忠於祖國和黨的事業,作戰勇敢,工作積極,學習努力,密切聯繫群眾的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
相關作用
紅軍時代的政治工作條例就規定:政治指導員不論在執行自己的職務上和個人行動上,均須做全體軍人的模範,並且要在言論和事實上來表現。政治工作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體現在部隊建設和軍事行動的各個方面。衝鋒在前、退卻在後是表率,吃苦在前、享受在後也是表率;不怕犧牲、前仆後繼是表率,不搞特殊、守紀如鐵也是表率。軍隊是要打仗的,政治工作幹部首先是指揮幹部,備戰打仗是主業更是本分。
政治主官與軍事主官同為本單位軍事訓練第一責任人,必須擔起備戰打仗主責主業,把組織訓練作為重要工作職責。特別是基層政治主官作為政治指揮員、黨委(支部)書記既要履行黨委(支委)議戰議訓職責,又要參與組訓施訓,軍事主官[2]缺位時還要及時補位,提高組訓能力十分緊迫、很有必要。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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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公職人員職位、職級、職務、職稱之間有什麼不同,互相有什麼聯繫 ,搜狐,2020-03-31
- ↑ 軍事主官要自覺落實民主集中制 ,搜狐,201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