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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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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即「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簡稱。淵源來自趙紫陽1960年代所提社會主義新農村,指2005年10月11日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及之後通過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中提出了發展農業和建設農村的基本目標,中心內容為增強政府對農業和農村投入,擴大財政對農村覆蓋範圍和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強調以工促農、以城帶鄉。[1]
介紹
主要內容如下:
- 優化農業生產布局、推進產業化經營,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搞好土地整理,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加快農業標準化。
- 穩定與完善家庭承包責任制,推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健全對農民征地的補償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
- 普及和鞏固九年制義務教育,對農村學生免收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免費課本和寄宿生活費補助。
- 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 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包括鄉村道路建設、農村通信、完善農村電網,逐步解決飲水的困難和安全。
- 完善現有農業補貼政策,合理保護農產品價格,逐步建立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政府財力有了基礎
隨着中國1978年推行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獲得快速發展,國內生產總值由1985年的7780億元(人民幣)上升至2005年的182321億元,增長超過22倍,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年均增長率超過10%。2005年度國家財政收入超過3萬億,其中稅收30866億元(不包括關稅和農業稅)。
反哺農業的需要
經濟發展後反哺農業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一直實行城鄉二元制經濟政策,在這種體制下,以政府規定的低廉價格由農業輸送基本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農村地區成為廉價的原料供應地,農民為城市的發展和建設提供廉價的勞動力,農民工不能享受任何社會福利。整個經濟的發展以犧牲農民利益為代價,並維持城市人口生活、城市建設和工業的發展。
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統計公報,2005年中國大陸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農村人均純收入3255元,二者差距為3.22:1;而1985年城鎮居民人均工資690元,農村人均純收入397元,二者差距為1.74:1,20年時間城鄉收入差距擴大了85%。農村的基礎設施仍舊維持在1970年代的水平,水利設施嚴重破損。聯合國發展報告宣稱,如果貴州是一個國家,那麼它的人類發展指數僅剛剛超過納米比亞,但是如果把上海比作一個國家的話,其人類發展指數則與葡萄牙相當。隨着經濟發展,城鄉差距反而增大,貧富懸殊增大。2005年,作為監控貧富差距的主要指標,中國的基尼係數已經逼近0.47。
借鑑國外經驗
中國的新農村建設主要借鑑韓國的新鄉村運動(新村運動)。韓國在上世紀中後期遇到的諸多社會問題與當前中國大陸遇到的問題極為相似,韓國新鄉村運動始於1970年代,以改善生產、生活環境為重點,韓國政府對中國的新農村建設計劃抱以極大關注,中國決定參考韓國「新鄉村運動」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