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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蘭店站,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是瀋大鐵路上的火車站,建於1903年,由中國鐵路瀋陽局集團管轄。[1]
車站周邊
- 普蘭店區汽車站
- 和潤東方酒店
- 普蘭店老年病醫院
- 新華國際購物廣場
- 大連市普蘭店區中心醫院
普蘭店區
普蘭店區是遼寧省大連市下轄的一個市轄區,舊名新金縣、普蘭店市。
歷史
西漢時期(公元前107年),定治於沓氏縣(在今鐵西辦事處)建立。
西晉時期(公元238~274年),區境仍屬遼東郡。
西晉末年(公元404年),區境被高句麗割據。
遼神冊四年(公元919年),置扶州、蘇州,區境分屬二州。
明代時,區境分屬金州衛、復州衛。
清代時,區境分屬復州、寧海縣(1843年後改為金州廳)。
1898年3月,沙俄強迫清政府簽訂《旅大租地條約》,同年5月簽訂《續訂旅大租地條約》占據旅大。
1899年8月,沙皇敕令實行「關東州」官制,設貔子窩(今皮口街道)等4市5區。
1905年,俄日簽訂《朴茨茅斯和約》,沙俄將其旅大租借權轉讓給日本。日軍占領金州,置金州軍政署,下設貔子窩、普蘭店、亮甲店等5個管區。
1908年,普蘭店管區改為出張所,隸屬金州民政支署。
民國八年(1919年),關東都督府改為關東廳。
民國十九年(1930年),金、普民政支署升格為民政署。
民國三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日本關東軍侵占東北三省全境,將遼寧省改為奉天省,轄復縣(今瓦房店市)。滿洲國成立,今市境北部屬滿洲國之復縣。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設關東局,下設關東州廳,並實行會制,今區南部設貔子窩民政署、普蘭店民政署,下設38個會。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滿洲國實行街村制,被復縣轄制的有復東、田家等16個村全部和復東鎮的大部、天台村的小部分。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9月初,中共膠東區委根據中央指示精神,決定將日偽統治時期設置的貔子窩、普蘭店民政署所轄38個會地域建置新金縣。
1945年9月初,中共膠東區委將滿洲國時期的貔子窩、普蘭店民政署下屬地區改為新金縣,名稱來源於縣境以南的金縣(今大連市金州區)。9月25日,新金縣政府成立於貔子窩(今普蘭店區皮口街道)。1958年11月,縣政府從貔子窩遷到普蘭店鎮,即現今的市區。
1991年11月30日撤縣改市,新金縣升格為普蘭店市(縣級)[2]。2015年10月13日,根據國函[2015]187號,普蘭店市撤市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