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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興春:原濟南市政協副主席,圖為濟南市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資料圖。

李興春,男,1950年01月出生,漢族,山東平邑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6年10月開始擔任山東省濟南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09年2月,山東檢察機關通報,濟南市政協原副主席李興春涉嫌腐敗被查處。

生平事跡

濟南市政協:2019年4月25日下午,市政協召開十四屆十一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協有關機構設置調整事項和有關人事事項。市政協這次機構調整和加強,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按照市委《關於濟南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進行的。通過調整和加強,市政協專委會設置更加合理、職能更加優化、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得到更好發揮,既為做好政協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也對充分發揮新時代人民政協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1968.12-1972.01,山東省濟南東風機械四廠工人。

1972.01-1975.10,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委宣傳部、辦公室秘書。

1975.10-1976.05,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委辦公室副主任兼東風化工廠黨支部副書記。

1976.05--1978.11, 山東省濟南市委辦公室秘書。

1978.11-1984.02,山東省濟南市委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其間:1980.09-1984.07濟南教育學院幹部業餘專科班中文專業學員)。

1984.02-1985.10,山東省濟南市委研究室二科科長。

1985.10-1986.02,山東省濟南市委研究室綜合科科長、副局級研究員。

1986.02-1988.02,山東省濟南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1988.02-1990.05,山東省濟南市委辦公廳副主任。

1990.05-1992.04,山東省濟南市委副秘書長。

1992.04-1995.01,山東省濟南市委副秘書長(正局級)(其間:1992.05-1993.10,在濟南市委研究室代理主任工作;1993.08-1995.0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員)。

1995.01-1995.03,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1995.03-1997.12,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7.12-1998.05,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委書記。

1998.05-2003.02,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委書記、區委黨校校長。

2003.02-2006.10,歷下區委書記、區委黨校校長。[1]

2006.10-山東省濟南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08年,因腐敗問題被查處,是2008年山東查處的6名廳級幹部之一。[2]

2009年2月,山東檢察機關通報,濟南市政協原副主席李興春涉嫌腐敗被查處。[3]

參考文獻

  1. 省、市領導在指揮中心合影留念 大眾網 2005-10-16 16:55:20 作者: SRC-402
  2. 青島原副市長張銳貪污受賄410餘萬元 獲刑20年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2009年12月06日02:19
  3. [轉載近年來受查處的山東幹部 新浪博客(2011-05-26 2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