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杭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市文化廣電旅遊局[1]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文化、廣播電視、旅遊以及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2]。
(二)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和研究評論,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
(五)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指導、推進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和杭州文化研究有關工作。
(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重大項目規劃及公共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七)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監管,指導推進行業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安全,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八)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國內外交流合作和形象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市本級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指導、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旅遊宣傳品製作,推進會議與獎勵旅遊促進工作,擴大杭州文化和旅遊的影響力。
(九)統籌文化和旅遊產業,引導產業結構優化調整,促進文化旅遊產業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
(十)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數字化建設。
(十一)指導和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內容管理及安全播出,指導落實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二)指導和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承擔主城區和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以及全市性、跨區域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職責,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杭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國家旅遊局「沒了」,以後叫「文化和旅遊部」!,搜狐,2018-07-12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2018年修正) ,法律快車,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