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林祖戀(1944年),原名林祖鑾,廣東陸豐人,中國共產黨黨員。烏坎事件發生之後,林祖戀(當時名為林祖鑾)於2012年1月被中共東海鎮委員會任命為烏坎村黨總支書記,同年3月,在村委會選舉中當選烏坎村村委會主任。2016年6月,林祖戀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被檢察機關指涉嫌收受數額巨大的賄賂,因而被立案偵查,後在法院審判過程中表示認罪。同年10月12日上午,林祖戀上訴二審在佛山市[1] 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他否認大部分控罪,包括一審時承認的罪名,並認為一審量刑過重。20日,法院就二審作出公開宣判,維持原判。
烏坎事件
2011年9月,因原任村委會私下變賣集體土地,村民數次上訪無果,烏坎事件發生。林祖戀(當時名為林祖鑾)主張村民保持和平理性的行為,反對滋事份子搞打砸搶,支持和配合中共廣東省委派駐的工作組進行相關工作。
2012年1月15日上午,陸豐市烏坎村召開中共黨員大會,組建烏坎村黨總支部,並成立籌備小組準備重新選舉烏坎村委會。經村民一人一票選出,林祖戀被中共東海鎮委員會任命為烏坎村黨總支書記,又出任重選村委會籌備小組組長,負責領導重新選舉村委會的工作。同年3月,林祖戀在選舉中獲得6205張選票,當選烏坎村村委會主任。
但是直至2016年,烏坎村民仍然未能討回被侵占的土地。2016年6月12日,林祖戀在新浪微博公開發表了自己與其妻子楊珍所立的離婚協議,指為了烏坎事件,他和妻子自願脫離夫妻關係,現有的家庭成員,今後以朋友鄰居稱呼。根據照片所示,立約時間為2016年6月10日。據信林祖戀已預料到自己會被官方打壓,此舉是為家人免受牽連。
2016年被捕獲刑
中國廣東汕尾市烏坎村 前村書記涉受賄被調查 2016年6月,林祖戀原計劃於19日召開村民大會,商議透過上訪追討被村民侵佔的土地。然而,2016年6月17日,村民委員會主任林祖戀(原名林祖鑾)被警方帶走。6月18日清晨,廣東省陸豐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稱,烏坎村黨總支書記兼村民委員會主任林祖戀因涉嫌利用職權受賄,已於本周五(6月17日)被陸豐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6年6月20日,陸豐市人民檢察院發出通報,指林祖戀涉嫌收受數額巨大的賄賂,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在3個多月的偵查後,決定於6月17日對其正式立案偵查。
6月20日,烏坎村村民遊行到陸豐市政府,要求釋放林祖鑾,遭到政府派出工作組的阻撓。當日,汕尾市政府舉行新聞通報會,會上批評國外媒體煽動炒作事件並播放林祖鑾認罪片段。在視頻中,在片段中,林祖鑾承認自己在民生工程及代表村集體購買資產時收取回扣。但是林祖鑾的前妻楊珍否認其前夫存在貪污問題,並認為其前夫是被迫認罪的。她亦表示,前夫打電話給她時仍然堅持自己無罪,並敦促村民繼續為被徵用的土地抗爭。6月23日,廣東省汕尾市當局指出林祖戀涉嫌學校塑膠「毒跑道」工程受賄案,並在通報中指出林祖戀從該工程中收受回扣8萬元。汕尾市檢察院表示已經得到相關線索並且開始了初步調查。在次日市政府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當地政法官員表示絕不允許有「鐵帽子王」,也不容許法外開恩。
在這起受賄案中,當局以「法律援助」為名,指定了兩名法律顧問擔任林祖戀的律師。7月5日,楊珍發表公開聲明,不承認官方指定的律師,並表示「不勞煩政府耗費稅款」。7月21日,林祖戀因涉嫌「受賄罪」被正式逮捕。
9月8日,林祖戀涉嫌「受賄、串通投標、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在廣東佛山禪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林祖戀串通投標不成立,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官方報道林祖戀表示不上訴。一些烏坎村民當天發起小規模的罷市及遊行活動,聲援林祖戀。在審判過程中,當局在多個路口及法院附近一帶嚴密布防,現場沒有家屬或聲援民眾聚集,林家只有三名家人獲准進入法庭,外媒記者被禁止在現場採訪。
自2016年6月19日起,每日傍晚超過千名烏坎村民都在全村進行遊行聲援林祖戀,至9月7日已有80天。林的家人表示判決「黑暗」,不公平、不公正。
2016年10月9日,消息人士向香港《明報》透露,林祖戀在獄中突然提出上訴,案件將於周三(12日)在佛山中級法院二審。而林的家屬早前希望提出上訴受阻,對突然進行二審的情況事先並不知情。在一審時,林祖戀曾當庭表示認罪,尊重法院判決,不上訴。另外,家屬在一審判決結束後並未收到一審判決書,不知道林祖戀被關押於何處,申請探視也被拒絕。二審將繼續沿用官方委派的律師。10月12日,二審在佛山中院開庭,林否認受賄罪指控。20日,法院就二審作出公開宣判,維持原判。
家庭
林祖戀的長孫林立義亦曾參加烏坎村的維權活動。林立義曾分別在2016年及2017年兩度自殺不遂。
個人經歷
1969年從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退役,出任烏坎村村民委員會副主任和民兵營長,後來又擔任東海開發區負責人和東海鎮商業支部書記,至1995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