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長順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武長順(1954年|1月),綽號「武爺」,男,漢族,天津市人,前中國共產黨黨員,曾長期在天津市公安系統任職,任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天津市公安局局長,副總警監警銜,中學畢業後即進入公安交管系統工作,但在工作後先後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和同濟大學的工學博士學位以及高級工程師的職稱。
2007年,宋平順案發自殺後,武長順曾遭到有關部門調查。但在時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周永康以保障北京奧運會安全為由的庇護下,武長順被免於查處。2014年3月,中央第五巡視組對天津市進行兩個月的巡視,由時任安徽省政協主席王明方任組長。在巡視反饋11天後的2014年7月20日,周永康被公布被調查前夕,中紀委宣布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2月13日,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武長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7年5月27日,武長順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被限制減刑。
簡歷
學歷及地方經歷
武長順中學畢業後即進入天津公安交管系統工作,在任職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期間,其在職完成了同濟大學機械工程學院機械設計及理論專業的在職研究生課程,並於2005年11月獲授同濟大學工學博士。武長順的博士論文題為《人—車—路交通安全系統動態控制模式與策略研究》,指導老師為同濟大學教授、人機環境工程研究所所長的丁玉蘭。
腐敗案件
2007年,武長順上司宋平順案發並自殺後,武長順曾遭到有關部門調查。據財新網報道,周永康賞識武長順,武長順被時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周永康以保障北京奧運會安全為由庇護,免於查處。
2011年至2014年每年春節前,武長順為感謝天津物產集團董事長王志忠為其控制的公司違規提供融資擔保,先後四次委託其親屬張某某分別在天津市兩家酒店送給王志忠現金共計190萬元。
2014年3月,中央第五巡視組對天津市進行兩個月的巡視,由時任安徽省政協主席王明方任組長。在巡視反饋11天後的2014年7月20日中午,中紀委發布公告: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長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據澎湃新聞[1] 記者從一位權威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武長順疑因巨額受賄被調查,相關部門人員已對武長順進行了財產檢查,在其家中查出總價值過億的各類財產。財新記者調查後指出,至少從1990年代中期起,武長順就已經開始利用職權為家族牟利布局:包括武長順的親兄弟、堂兄弟、親家、女婿及親信,或成立企業,或隱身關聯公司。而關聯公司的主要客戶皆為武長順管轄的天津市公安交管系統,包括天津市信號燈等基礎設施、智能交通信息化系統採購、停車場經營、駕駛員培訓、車輛檢驗等公安交管領域的各個環節。此外,財新記者還指出武長順還曾與上司宋平順及情婦共同貪腐。
2015年3月,天津政法系統通報,武長順涉案金額人民幣74億多元,天津公安系統給武長順行賄者23名;武長順本人貪污4億多元,賣官收入8400萬元,行賄1000多萬元,挪用公款1億多元,收受禮金33萬元,違反財經紀律涉及15億元,其中4億元為違規發放。武長順家人名下有70餘家企業,有連帶關係公司40餘家。武長順採取查案、抓人等打壓競爭企業。四名公安系統女性為其生育私生子女。孟建柱表示,武長順白天當公安局長,晚上當董事長。
任職經歷
1970年5月,16歲的武長順擔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隊直屬隊民警;此後至1992年6月,武長順歷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隊團支部副書記,團委副書記、政治處副主任、中隊副隊長、科長、副處長。1992年6月至1998年9月,武長順擔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併兼任天津市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8年9月起,武長順升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市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2003年2月,升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2003年6月,兼任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2005年11月起,武長順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07年6月,時任天津市政協主席、市政法委書記宋平順自殺後,作為宋平順下屬的政法委副書記的武長順受到牽連,但在時任周永康的庇護下免於查處。
2011年10月,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2013年獲得續任,位列第五。2012年9月10日,武長順被授予副總警監警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