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體育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蘇省體育局屬江蘇省人民政府主管體育工作部門,下設19個直屬事業單位和41個體育單項協會。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1號)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09〕252號),設立的省政府直屬機構[1]。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指導體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合協調、新聞宣傳、信息、信訪、保密等工作;指導、組織法制教育和行政執法、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
(二)群眾體育處
擬訂群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群眾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
(三)競技體育處
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指導競技體育訓練、省優秀運動隊的業務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重大國際、國內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訓科醫管一體化和省優秀運動隊教練員考核、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省優秀運動隊訓練、競賽和建設工作。
(四)青少年體育處
擬訂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協調業餘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青少年國際、國內體育比賽參賽工作。
(五)體育經濟處
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負責機關並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經濟財務工作;制定和實施體育基本建設規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承擔體育事業綜合統計、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監督體育彩票發行和公益金使用;負責管理局系統及省優秀運動隊後勤保障工作。
(六)綜合業務處
擬訂體育競賽管理制度,宏觀管理、指導全省競賽工作以及舉辦、承辦省以上綜合性運動會和全國以上比賽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一級及以上裁判員綜合管理、一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審批和申報、運動項目紀錄審批和申報工作;負責反興奮劑管理工作;編制體育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省體育科研工作和省優秀運動隊、體育運動學校的文化教育工作
(七)人事處(外事處)
擬訂體育人才發展規劃草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審等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對局領導兼任國家級、省屬社團職務提出任職建議;負責安全保衛和扶貧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和出國(境)人員政審、援外工作;負責局系統統戰、僑務、少數民族工作;負責本省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和人才流動服務的協調、指導工作。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2]。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起草體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督促實施。
(二)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研究全省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省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統籌規劃全省群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省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省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全省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省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七)指導、管理全省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指導體育宣傳、科技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定並實施體育培訓規劃。
(九)領導省體育總會,負責全省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江蘇省體育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江蘇省體育局 江蘇省改革發展委員會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體育消費的行動計劃(2019—2022年)》,搜狐,2019-08-04
- ↑ 江蘇省體育局內設機構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2012-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