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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增加參與承擔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利用人防設施和人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職責。
依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贛府廳發〔2009〕46號)[1]。
主要職責
(一)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2]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起草本省人民防空法規規章,擬訂有關政策。
(二)擬定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全省人民防空建設年度計劃;組織擬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設規劃情況。
(三)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指導各地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依法組織城市防空襲演習;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參與承擔政府賦予的的防災救災任務,利用人防設施和人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
(四)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人防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平時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防要求工作。
(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指揮信息化建設。指導和開展指揮自動化、空情報知、防空警報、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人防信息系統值勤和維護管理制度,監督全省人防指揮信息系統暢通。
(六)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人民防空和參與防災救災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依法收繳社會負擔的人防建設費用,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八)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省軍區、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江西簡介 ,江蘇省人民政府,2020-01-10
- ↑ 習近平:人民防空是國家戰略 ,搜狐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