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為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正縣級建制。《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昌市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洪府廳發[2002]102號)[1]。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
南昌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勞動教養工作。
(三)制訂法制宣傳教育和全市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監督、指導市律師協會工作。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監督、指導市公證員協會工作。
(六)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司法助理員工作。負責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管理、監督、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八)指導全市法學教育工作。
(九)參與地方性有關法規的草擬工作,指導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管理法學專業社團,歸口管理市法學會工作。
(十)管理、監督、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工作及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十一)依法管理仲裁登記工作,管理、監督、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警銜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南昌概況 ,南昌市人民政府,2020-07-01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令(第139號)司法行政機關信訪工作辦法 ,中國政府網,2018-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