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審計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西省審計廳,是江西省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在省政府和審計署的雙重領導下,負責全省的審計工作[1]。
主要職責
制定本省審計工作的政策和規劃,確定審計工作重點;負責本級審計機關審計範圍的審計事項。對市縣審計機關審計工作進行領導;對全省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對全省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完成審計署和江西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西省審計廳依法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本級預算的執行情況;市、縣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3、本省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對本省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和省政府指定的其他國有企業,進行定期審計。
4、國家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省政府各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2]、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
7、省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8、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此外,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題審計調查,並向省政府和審計署報告審計調查結果。現有財政、金融、固定資產投資、行政事業、企業、外資運用等審計對象約2000個單位。
視頻
江西省審計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江西省審計廳機構職能,江西省人民政府,2015-07-01
- ↑ 傻傻分不清: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一樣嗎? ,搜狐,2016-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