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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南縣別名桃源縣,位於湖南常德[1]

簡介

東漢置。

東漢建武二十六(公元50)年,臨沅縣析置沅南縣,隸屬武陵郡。其縣治設於湖南武陵縣西南70里的古城山,

漢殤帝延平一年(公元106年),沅南縣遷至潯陽坪(今湖南桃源縣漳江鎮潯陽坪村)。

隋文帝開皇三(公元583)年,合臨沅、沅南、漢壽三縣為武陵縣,隸屬朗州。

宋太祖乾德一(公元963)年,轉運使張詠根據朝庭析武陵縣之政令,在實地考察之後,建議置桃源縣。其理由是:其地有一風景秀麗、道觀雄偉的勝地,此勝地因東晉大詩人陶淵明所作《桃花源記》傳頌於世而得名桃花源。早在晉代,桃花源的桃源山即建有道觀,名桃源觀。隋、唐兩代,屢毀屢建。由於張詠的建議,是年,從武陵縣中析出的有桃花源勝地的這一地域正式成為桃源縣,縣治設於沅水北岸,即今桃源縣漳江鎮。

1949年lO月,新中國成立後,桃源縣隸屬常澧區行政專員公署。1950年8月,常澧區行政專員公署改為常德地區行政專員公署,桃源縣隸屬之。

1969年,常德地區行政專員公署被常德地區革命委員會取代。1980年撤銷常德地區革命委員會,成立常德行政公署,1988年4月改為常德市,桃源縣仍屬之至今。[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