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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秩序》作者: 馬克思·舍勒,出版社: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品方: 譚徐鋒工作室,出版年: 2017-4-1,頁數: 294,定價: CNY 54.00,裝幀: 精裝,ISBN: 9787303212781。

書籍是知識[1]的源泉,只有書籍才能解救人類,只有知識才能使我們變成精神上堅強的、真正的、有理性[2]的人。唯有這種人能真誠地熱愛人,尊重人的勞動,衷心地讚賞人類永不停息的偉大勞動所創造的最美好的成果。

原文摘錄

愛優先於恨這條定理,和否定這兩種情感的基本行為具有同等本源性,過去常常被錯誤地解釋,更常常被錯誤地論證,這是事實;例如,該定理不能引申為:我們現在憎恨的每一事物我們先前必定愛過,即恨始終是被翻轉的愛。在對他人的愛中,我們固然常常觀察到這種情形,但與此相反的情形同樣常見:一個事物一存在就引起憎恨,一個人一出現就受到憎恨。下述法則倒可能存在:特殊種類的肯定的價值行為(某個特定的人對此充當着一種與此對應的非價值行為即一種反價值的載體),想必已經構成一種愛的行動的內涵,如果與恨相關的行為現在可能的話。就此而言,[法國神學家]博敘埃(J-B。 Bossuet)在關於愛的著名篇章中所闡述的定理不無道理:「人們對某一實事感覺到的恨只是出於人們對另一實事懷有的愛;我恨疾病,只是因為我愛健康。」因此,產生恨的前提始終是對一種價值行為是否發生的失望,人們曾經意向性地(因此還不是以期待行動的形式)在精神上承擔這種價值行為。

引自章節:愛的秩序/56

作者簡介

馬克思•舍勒(1874—1928),德國哲學家、社會學家,價值倫理學、哲學人類學與知識社會學的奠基人,被視為現代德語學界傳奇人物。在哲學、社會理論、倫理學、神學、心理學、教育學、思想史等領域卓有建樹。海德格爾視其為「全部現代哲學最重要的力量」。早年執教耶拿大學、慕尼黑大學,參與現象學運動。1919—1927年,任科隆大學哲學和社會學教授、社會學研究所所長。1928年,執教法蘭克福大學不久,因中風猝然辭世。著有《同情的形式和本質》、《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和實質價值倫理學》、《論人類的永恆性》、《價值的顛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等。今人編有《舍勒全集》,美國芝加哥大學設有舍勒研究所,德國成立了國際舍勒研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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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什麼是知識?,搜狐,2016-08-13
  2. 理性,是解決絕大多數問題的關鍵,搜狐,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