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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任期
1075年-1076年
君主 宋神宗
任期
1070年-1074年
君主 宋神宗
參知政事
任期
1069年-1070年
君主 宋神宗
個人資料
出生 宋天禧五年十一月初一(1021年12月18日)
逝世 宋元祐元年四月二六日(1086年5月21日)
配偶 吳氏
兒女 王雱
女 蓬萊縣君王氏 適吳安持
女 適蔡卞
父母 父 王益 母 吳氏
親屬 兄 王安仁
兄 王安道
王安國
弟 王安世
弟 王安禮
弟 王安上
妹 王文淑
妹 適朱明之
妹 適沈季長

王安石( Wang Anshi )(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臨川鹽阜嶺(今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人,生於宋真宗天禧五年,卒於宋哲宗元祐元年,由於被封為荊國公,後人常稱他為「王荊公」。[1]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實官至司空尚書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鎮南軍節度使。他去世後被追贈為太傅,享年66歲。[2]

王安石文思敏捷,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王安石從當前的現實汲取實用的知識,從周禮、荀子韓非子和商鞅等法家思想的古典經籍學習基本的知識。而王安石偏好老子,也很關心佛教,是一位胸襟開闊、學識淵博的思想家。歐陽修稱讚王安石:「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憐心尚在,後來誰與子爭先。」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其亦擅長詩詞,流傳最著名的莫過於《泊船瓜洲》裡:「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王安石自慶曆二年中進士起,先後於江蘇、浙江、安徽、河南等地為官,這二十年中他廣泛地接觸了社會生活,對社會上的各種問題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3]直至熙寧年間擔任宰相後發動改革,史稱「熙寧變法」或「王安石變法」,是中國歷史上一次著名的變法改革。王安石的基本思想根植於不盲從一定的權威、不信奉一成不變的教條,進行改革時對現實具有正確的認識,以及正確的技術與計算。希望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熙寧變法引起了朝廷內部新派與保守派之間的激烈衝突,史稱「新舊黨爭」,王安石也因此被多次罷相,最終在各種原因的阻隔下他所實施的變法基本失敗。此次變法在歷史上多被評價為立意良善但王安石本人能力不足而失敗,宋史學家漆俠提出變法無論其成功或失敗的地方都值得垂鑒後世。[4]

生平

王安石的父親為王益,官至都官員外郎。[5][6]宋天禧五年(1021年)十一月初一,王益時任臨江軍判官,在臨江府任職時王安石降生。[7]王安石年少時喜好讀書,他看文章時過目不忘,寫文章時動筆如飛,看起來寫的漫不經心,但是寫完後見到的人都佩服他的文章非常精妙,後來曾鞏帶着王安石的文章入京展示給歐陽修,歐陽修看過後也像周圍傳播了王安石的才能。[8]慶曆二年三月,時年二十二的王安石進士及第,登楊寶榜進士甲科,並於四月二十三日以第四名的成績成為校書郎,出淮南簽判,後為殿中丞。當時規定任職期滿後可以進獻文章以換取館閣職位,然而王安石在經歷多個任期後依舊沒有陳上任何文章,朝廷令他前去試職,也被他以家貧親老的理由辭官拒絕,遂被調任為鄞縣知縣。[9][10][11]

入仕

在鄞縣任職期間,王安石完善了當地的水利工程,修建了多處堤堰並挖掘了很多陂塘;他也向百姓貸出官倉的谷糧,等田地收穫後加上利息償還,這樣使得官倉內的陳糧可以換成新糧,當地的人也覺得十分便利。[12]經過三年的任期後,王安石回到臨川。儘管在此前的十年中王安石從未試圖投文章於貴人門下以求速進,皇祐三年三月,再次拜相的文彥博舉薦了他,以他淡泊名利為由請朝廷越級提拔,用以遏制當時為名利所奔走的官場風氣。[13]同一時間,王安石的同年陳襄也上書舉薦,於是朝廷召王安石試任館職。王安石在試後拒絕就職,並言明他拒絕是有原因的,但是淡泊名利並不是他的本意。[14][15][16][17]數年後,歐陽修想舉薦王安石為諫官,朝中大多異口同聲也都對王安石讚譽有加,卻被王安石以祖母歲數已高而拒絕。[18]後《宋史》記載王安石來自楚地,在朝中本就不知名,他為藉助韓、呂兩家的權勢與韓維、呂公著形成很好的關係,三人一同被稱揚,王安石這才聲望更盛。[19]清代學者蔡上翔認為宋史所採納的這一說法是源自當時詆毀者的,並舉證說文彥博在皇祐三年一同舉薦王安石、韓維兩人;陳襄當時也是因為王安石在文學、政事方面的聲名已經流傳在外才舉薦的;他隨後總結說自皇祐到熙寧二十年間,王安石本就名滿天下,連范仲淹、富弼都為其所稱道,韓維、呂公著應依靠他才能揚名。[20]

皇祐四年,王安石就任舒州通判,[21]在得知范仲淹去世後為范仲淹寫了一篇祭文,在其中稱范仲淹為一世之師。[22][23]至和元年,王安石在歐陽修的推薦下為群牧判官,他依舊堅持拒絕試館職,被朝廷留在京師為差遣。時任館閣校勘的沈康非常不滿,他面見陳執中,說王安石資歷淺薄,本人又不肯就任,他(沈康)願意替代王安石為群牧判官。陳執中聽後回答說朝廷優待王安石給了他差遣官,館閣官本就是為有才能的人所準備的,你(沈康)如此斤斤計較顏何厚也。沈康聽後知道無法達到自己的目的,沮喪的離去了。[24][25][26]至和二年,歐陽修上札子推薦了王安石和呂公著,說王安石品行端正,文才也很好,擁有豐富的經驗,多次不去試職館閣。[27]因此中書省下詔特授王安石為集賢校理,卻被他拒絕了。[28]

參考文獻

  1.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一:「公生於天禧五年辛酉至哲宗元祐元年薨年六十六」
  2.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元佑元年卒年六十六贈太傅紹聖中諡曰文配享神宗廟庭」
  3. 姜國柱:《論王安石》,載社會科學輯刊1980年第3期,pp.20
  4. 漆俠:《再論王安石變法-王安石逝世九百周年》,載河北大學學報1986年第3期,pp.99
  5.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父益都官員外郎」
  6.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一:「臨江府名宦志日王益字損之臨川人荊公父也」
  7.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一:「宋天禧中判臨江軍清江縣古蹟志曰維崧堂在府治內宋天禧中王益為臨江軍判官其子安石生於此後人因名其堂曰維崧文縣誌載王直科甲題名記曰宋天禧中王公損之判臨江軍其子荊國文公生於此」
  8.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鞏攜以示歐陽修修為之延譽」
  9.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二:「是年三月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八百三十九人公登楊寶榜進士第四名是年簽書淮南判官」
  10.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擢進士上第簽書淮南判官舊制秩滿許獻文求試館職安石獨否再調知鄞縣」
  11. 《宋會要輯稿》卷一百七·選舉二:「慶曆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詔新及第進士第一人楊置為將作監丞第二人王珪為大理評事第三人韓絳為太子中允並通判第四人王安石為校書郎第五人曾公定為奉禮郎並僉書諸州判官事第六人已下兩使職官第二甲初等職官第三甲試銜知縣第三四甲試銜簿尉第五甲判司簿尉廳人第一甲京朝官轉官選人進下京官第二甲京官下便推官後任升陟選人兩使推官第三甲京官僉書諸州判官選人初等職官第四甲京官家便知縣後任僉書諸州官選人試銜知縣第五甲京官家便知縣選人試銜知縣」
  12.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谷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
  13.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文彥博為相薦安石恬退乞不次進用以激奔競之風」
  14.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二:「由初仕至是十年從無一牘干謁於貴人之門以求速達文潞公當世大賢居相府首薦安石同時則有陳襄薦士書安石與焉雖以潞公舉其恬退及朝廷召試赴闕猶自言向時辭試有故而恬退非其本意」
  15.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尋召試館職不就」
  16.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庚午宰臣文彥博等言臣等每因進對嘗聞德音以搢紳之間多務奔競匪裁抑之則無以厚風俗若恬退守道者稍加旌擢則奔競躁求者庶幾知恥伏見工部郎中直史館張緓十餘年不磨勘朝廷銟其退靜嘗特遷兩浙轉運使代還差知潁州亦未嘗以資序自言殿中丞王安石進士第四人及第舊制一任還進所業求試館職安石凡數任並無所陳朝廷特令召試亦辭以家貧親老且館閣之職士人所欲而安石恬然自守未易多得大理評事韓維嘗預南省高薦自後五六歲不出仕宦好古嗜學安於退靜並乞特賜甄擢詔賜緓三品服召安石赴闕俟試畢別取旨維令學士院與試安石維並辭不就」
  17. 《臨川集》卷四十·乞免就試狀:「准中書札子奉聖旨依前降指揮發來赴闕就試者伏念臣祖母年老先臣未葬弟妹當嫁家貧口眾難住京師比嘗以此自陳乞不就試慢廢朝命尚宜有罪幸蒙寬赦即賜聽許不圖遜事之臣更以臣為恬退令臣無葬嫁奉養之急而逡巡辭避不敢當清要之選雖曰恬退可也今特以營私家之急擇利害而行謂之恬退非臣本意兼臣罷縣守闕及今二年有餘老幼未嘗寧宇方欲就任即令赴闕實於私計有妨伏望聖慈察臣本意止是營私特寢召試指揮且令終滿外任一面發赴本任去訖」
  18.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修薦為諫官以祖母年高辭」
  19.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安石本楚士未知名於中朝以韓呂二族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與韓絳絳弟維及呂公著交三人更稱揚之名始盛」
  20.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二:「毀者乃謂安石本楚士未知名於中朝以韓呂二族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與韓絳絳弟維及呂公著三人更相稱揚之各始盛而正史采之鳴呼為是言者亦曾考皇祐三年文潞公以韓維王安石並薦乎亦曾考陳襄與陳舍人薦士書謂安石文學政事已著聞於時乎亦會考嘉祐初歐陽公以王安石呂公著並薦於朝乎而是時劉敞之薦孫侔亦曰求之朝廷呂公著王安石之流乎由是言之韓維呂公著方藉文歐二公與安石並薦而韓呂豈能重安石安石亦奚藉韓呂以為重哉夫自皇祐三年至熙寧中間二十年安石聲名滿天下若范文正公富鄭圍韓魏公曾魯公皆為所稱譽甚久乃毀者置諸君子不言而曰藉韓呂為重於此見毀者無之而不妄也」
  21.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二:「皇祐四年壬辰年三十三通判舒州」
  22. 《臨川集》卷八十五·祭范潁州文:「 嗚呼我公一世之師由初迄終名節無疵明肅之盛身危志殖瑤華失位又隨以斥治功亟聞尹帝之都閉奸興良稚子歌呼赫赫之家萬首俯趨獨繩其私以走江湖士爭留公蹈禍不栗有危其辭謁與俱出風俗之衰駭正怡邪蹇蹇我初人以疑嗟力行不回慕者興起儒先酋酋以節相侈公之在貶愈勇為忠稽前引古誼不營躬外更三州施有餘澤如釃河江以灌尋尺宿贓自解不以刑加猾盜涵仁終老無邪講藝弦歌慕來千里溝川障澤田桑有喜戎孽犬制狂敢刮醫鑄印刻符公屏一方取將於伍後常名顯收士至佐維邦之彥聲之所加擄不敢瀕以其餘威走敵完鄰昔也始至瘡痍滿道藥之養之內外完好既其無為飲酒笑歌百城晏眠吏士委蛇上嘉曰材以副樞密稽首辭讓至於六七遂參宰相厘我典常扶賢贊傑亂冗除荒官更於朝士變於鄉百治具修偷墮勉強彼閼不遂歸侍帝側卒屏於外身屯道塞謂宜俠希尚有以為神乎孰忍使至於斯蓋公之才猶不盡試肆其經綸功孰與計自公之貴廄庫逾空和其色辭傲訐以容化於婦妾不靡珠玉翼翼公子弊綈惡粟閔死憐窮惟是之奢孤女以嫁男成厥家孰堙於深孰鍥乎厚其傳其詳以法永久碩人今亡邦國之憂矧鄙不肖辱公知尤承凶萬里不往而留涕哭馳辭以贊醪羞」
  23.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二:「范文正公卒於皇祐四年五月公有祭文茲不錄然其始曰嗚呼我公一世之師」
  24. 《宋史》列傳第八十六·王安石:「修以其須祿養言於朝用為群牧判官」
  25.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七:「殿中丞王安石為群牧判官安石力辭召試有詔與在京差遣及除群牧判官安石猶力辭歐陽修諭之乃就職館閣校勘沈康詣宰相陳執中自言屢求為髃牧判官而不得王安石不帶職又歷任比康為淺安石既不肯為願得為之執中曰安石辭讓召試故朝廷優與差遣豈復屑屑計校資任且朝廷設館閣以待天下賢材亦當爵位相先而乃爭奪如此公視安石顏何厚也康臱沮而去」
  26. 《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五:「嘉祐元年丙申年三十八是年九月庚寅大赦改元公為群牧判官」
  27. 《文忠集》卷一百九·薦王安石呂公著札子:「臣伏見陛下仁聖聰明優容諫諍雖有狂直之士犯顏色而觸忌諱者未嘗不終始保全往往亟加擢用此自古明君賢主之所難也然而用言既難獻言者亦不為易論小事者既可鄙而不足為陳大計者又似迂而無速效欲微諷則未能感動將直陳則先忤貴權而旁有群言奪於眾力所陳多未施設其人遽已改遷致陛下有聽言之勤而未見用言之效頗疑言事之職但為速進之階蓋緣台諫之官資望已峻少加進擢便履清華而臣下有厭人言者因此亦得進說直雲此輩務要官職所以多言使後來者其言益輕而人主無由取信辜陛下納諫之意違陛下賞諫之心臣以謂欲救其失惟宜擇沉默端正守節難進之臣置之諫署則既無干進之疑庶或其言可信伏見殿中丞王安石德行文學為眾所推守道安貧剛而不屈司封員外郎呂公著是夷簡之子器識深遠沉靜寡言富貴不染其心利害不移其守安石久更吏事兼有時才曾召試館職固辭不就公著性樂閒退淡於世事然所謂夫人不言言必有中者也往年陛下上遵先帝之制增置台諫官四員已而中廢復止兩員今諫官尚有虛位伏乞用此兩人補足四員之數必能規正朝廷之得失裨益陛下之聰明臣叨被恩榮未知報效茍有所見不敢不言取進止」
  28.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七九:「翰林學士髃牧使楊偉等言判官殿中丞王安石文行頗高乞除職名中書檢會安石累召試不赴詔特授集賢校理安石又固辭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