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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王應麟的《困學紀聞》[1],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原文
用錢為幣①,本皆足陌②。梁武帝時,以鐵錢③之故,商賈浸以奸詐自破④,嶺以東,八十為百,名曰「東錢」;江、郢以上,七十為百,名曰「西錢」;京師以九十為百,名曰「長錢」。大同元年,詔通用足陌,詔下而人不從,錢陌益少⑤,至於末年,遂以三十五為百。唐之盛際,純用足錢。天祐中,以兵亂窘乏,始令以八十五為百。後唐天成,又減其五。漢乾祐中,王章為三司使,復減三。皇朝因漢制,其輸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諸州私用,猶有隨俗至於四十八錢。太平興國二年,始詔民間緡錢⑥,定以七十七為百。自是以來,天下承用⑦,公私出⑧納皆然,故名「省錢」。但數十年來,有所謂「頭子錢」,每貫五十六,除中都及軍兵俸料外,自余州縣官民所當得,其出者每百才得七十一錢四分,其入⑨者每百為八十二錢四分,元無所謂七十七矣。民間所用,多寡又益不均雲。
注釋
①用錢為幣:拿銅錢來做貨幣流通。
②足陌:即足陌錢,古代制錢每貫十足為百枚,稱「足陌錢」。陌通「佰」。
③鐵錢:將流通貨幣由銅錢改為鐵錢。
④商賈浸以奸詐自破:商人便私下裡行奸使詐破壞了足錢為百的規矩。
⑤錢陌益少:貨幣分量都不足,且越來越少。
⑥緡錢:用繩穿連成串的錢。
⑦承用:承襲沿用。
⑧出:支出。
⑨入:收入。
譯文
用銅錢做貨幣流通,本來都足夠100文。南朝梁武帝的時候,因銅錢改為鐵錢的緣故,商賈便私下作奸行詐自行破壞了100文的規矩,在萌渚嶺(今湖南江華)以東,以80文為100文,起名叫「東錢」;長江、郢(今湖北江陵)以西,以70文為100文,起名叫「西錢」;京師(今江蘇南京)以90文為100文,起名叫「長錢」。梁武帝大同元年,下詔統一用足數的百文流通,但雖然下了詔書,而人們並不實行,錢陌越來越少,到了大同末年,最終以35文為一百。唐朝興盛時期,全部通行足一百文的錢。唐哀帝天祐年間因戰亂而經濟睏乏,國家開始允許以85文為100文。後唐天成年間又減去了其中五文(以80文為100文),五代時後漢高祖劉嵩乾祐年間,王章任三司使,又減去了三文(以77文為100文)。宋朝沿襲後漢的制度,其中輸官的人,也以80或85文(為100文),然而各州私下使用,還有隨當地習俗達到以48文為100文的。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開始下詔書規定民間用繩子穿的緡錢,全部以77文為百文。從這時開始,全國承襲沿用,國家和個人支出或收回都使用這個數,所以起名叫「省錢」。但幾十年來,有所說的「頭子錢」,每貫56文,除了首都以及軍隊中的士兵領軍餉以外,剩餘各州縣的官吏和百姓應當得到的是,支出的每百文才得71.4文,收回的每百文得82.4文,本來就沒有所說77文(為100文)。民間所用的數目,多少就更不均勻了。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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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困學紀聞,古詩文網
- ↑ 洪邁—南宋著名文學家,搜狐,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