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已作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票據已作廢是中國專有文化名詞。
如今,一個擁有燦爛文化的中國,帶着豐富多彩的文化元素[1]屹立在世界東方。而中華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便是漢字[2]。
名詞解釋
票據已作廢是指出票人在電票出票信息登記成功後,收款人對提示收票申請進行回復前,可以對票據狀態處於「出票已登記」、「提示承兌已簽收」的電票作未用退回處理(ECDS稱撤票),撤票成功後票據狀態變為「票據已作廢」。如票據狀態已經為「提示承兌待簽收」或者「提示收票待簽收」,則可以先撤銷「提示承兌」或者「提示收票」的申請,再做撤票。
此外,以下情況下電票會被自動作廢:
(1)電票狀態為「出票已登記」、「保證待簽收(出票人為被保證人)」、「承兌待簽收」,票據在到期日會被自動作廢;
(2)電票狀態為「承兌已簽收」、「保證待簽收(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提示收票待簽收」,票據在到期後第10日被自動作廢(第10日需為工作日,否則自動順延)。
票據狀態相關術語解釋
出票已登記:「出票已登記」或「提示承兌已簽收」狀態下,出票人可以申請對該筆電子商業匯票撤票。該操作規程確實適用於票交所系統與ECDS電票系統,但當中的出票人申請撤銷的流程十分複雜。「實際可操作性幾乎為零,一般情況下很難撤銷。
保證待簽收:保證人收到保證的提醒,待保證人確認簽收。
提示承兌待簽收:出票人在電票狀態為「出票已登記」時,向承兌人成功發起了提示承兌。
提示承兌已簽收:是指承兌人同意承兌,並且在電子承兌匯票系統中已經簽收的狀態。
提示收票待簽收:出票人在電子商業匯票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已簽收」時,可向收款人發出提示收票申請。
電子商業匯票
電子商業匯票是指出票人依託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以數據電文形式製作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電子商業匯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依託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簽發和交付;
(2)為定日付款票據。
按承兌人不同,電子商業匯票分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或財務公司承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財務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承兌。電子商業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