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管理[1]。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擬定、修訂地方性藥品管理法規並監督實施;貫徹實施國家藥品法定標準。
(二)初審新藥、仿製藥品、中藥保護品和進出口藥品;負責藥品的再評價、不良反應監測和淘汰藥品的初審工作;監督實施藥品行政保護;指導全省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三)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法定標準,組織審查醫療器械企業產品標準;推行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認證和執行產品安全認證制度;負責醫療器械產品註冊;依法核發並管理醫療器械、醫藥包裝材料生產、經營企業許可業;審核醫療器械廣告。
(四)監督實施藥品(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藥品非臨床研究及藥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核發並管理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
(五)初審國家、審批省藥品臨床研究基地;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初審推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和非處方藥目錄。
(六)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
(七)監督實施藥品流通法規以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行藥品經營企業資格認定製度,依法核發並管理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監督實施國家關於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負責監管中藥材市場;審核藥品廣告。
(八)監督檢定、抽驗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發布轄區內藥品質量公報;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和其他違反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和責任人。
(九)指導全省藥品稽查機構的業務工作;監督檢查藥品監督、稽查人員的執法行為。
(十)實施職業藥師資格制度;組織並指導全省醫藥企業(不含衛生系統)專業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跨省區以及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間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利用監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醫藥產業政策。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法律快車,2004-12-11
- ↑ 【剛剛】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發布!專家帶你看懂目錄變化!(附完整版目錄) ,搜狐,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