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紅河縣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紅河縣圖書館建於1985年,前身為紅河縣文化館圖書室,建館初期,館舍面積為400平方米,職工人數4人(其中設副館長1人、工作人員3人),訂有報紙85種,雜誌244種,藏書31266冊;常年編印《星火信息》並及時發送到群眾手中,為科技興農作出了積極貢獻;由於館舍座落於西山公園內,館內外四周環境優美、幽靜,幹部、職工、學生、農民等休閒時,去這裡讀書、閱報,能體味到一種良好的求知氛圍。於1999年10月被評為國家三級圖書館。

基本介紹

紅河縣圖書館建於1985年,前身為紅河縣文化館圖書室,建館初期,館舍面積為400平方米,職工人數4人(其中設副館長1人、工作人員3人),訂有報紙85種,雜誌[1]244種,藏書31266冊;常年編印《星火信息》並及時發送到群眾手中,為科技興農作出了積極貢獻;由於館舍座落於西山公園內,館內外四周環境優美、幽靜,幹部、職工、學生、農民等休閒時,去這裡讀書、閱報,能體味到一種良好的求知氛圍。於1999年10月被評為國家三級圖書館。

從2009年11月起,紅河縣圖書館全年天天對外免費開放,周開放62小時。2009-2015年,書刊總流通133450人次,書刊外借120211冊次。在全縣有10個圖書流動服務點,館外書刊流通總人次110020人次,書刊外借156430冊次。2015年,紅河縣圖書館網站訪問量3578人次。

年,紅河縣圖書館共舉辦講座、展覽、培訓、閱讀推廣等讀者活動89場次,參與人數87514人次。

年,紅河縣圖書館共獲得各種表彰、獎勵16次,其中,州文化部門表彰、獎勵6次,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5次,其他表彰、獎勵5次。

展廳展館

在省、州、縣及局領導的關心支持下,紅河縣圖書館新館2009年新建,新館2012年12月竣工,位於紅河縣城中心地段,西山公園正對面,占地面積165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2217.1平方米,建築高度20米,建築層數為地上五層,地下一層,設計總藏書容量為67萬冊,閱覽座位320座,網絡節點137個,總投資423萬元,是紅河縣有史以來的一個集文獻借閱、信息諮詢、培訓、教育、學術研究於一體的綜合性現代化公共圖書館。現藏書53162冊,書架單層總長度為1020米。年接待讀者5千多人次,流通書刊5.7萬冊次;職工人數5人(其中設館長1人,工作人員4人;其中大專4人,中專1人),老館原設有圖書外借室、成人報刊閱覽室、過刊資料室、采編室、館辦公室、裝訂室等六個服務窗口和十個圖書流通點;新館在原有功能的基礎上增設了少兒閱覽室、地方文獻室、電子閱覽室、古籍室、書畫攝影展室、共享工程公共電子閱覽室、共享工程多媒體視聽室、共享工程培訓教室、共享工程縣支中心辦公室、共享工程縣支中心機房、共享工程縣支中心視頻資源加工室、青少年活動室、讀者活動中心、盲人閱覽室等功能,滿足不同讀者群的文化需求。新館的功能布局與服務設施的設立,充分考慮到「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閱覽、外借等服務部門基本設置在一、二、三樓,方便讀者借閱;新館目前有閱覽坐席228個,其中外借室15個、報刊閱覽室85個、少兒閱覽室24個、過刊資料室/地方文獻室/古籍室20個、電子閱覽室30個、多媒體視聽室54個。

館藏實力

截止2015年底,紅河縣圖書館總藏量57404冊(件),其中,紙質文獻47427冊(件),視聽文獻[2]328件/套。

2009、2010、2011年,紅河縣圖書館新增藏量購置費為1.2萬元,2012年增至8.3萬元。 2009-2012年,共入藏中文圖書1763種,3575冊,中文報刊128種,視聽文獻81種。2013年,地方文獻入藏完整率為83%。

截止2012年底,紅河縣圖書館數字資源總量為6TB,其中,自建數字資源總量3.7TB。2013年,在建《紅河縣哈尼族文化資源寶庫》數據庫。

2016年12月底,紅河縣圖書館公共文化數字資源20TB整合建設項目實施。

實用信息

開館時間

詳細地址:雲南省紅河縣迤薩文廟街2號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中午13:00—17:00

晚上19:00—21:00

乘車路線:在縣城內乘1路、2路公交車到燈光球場站下車即到。

借閱規則

一.本館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着作,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各類圖書期刊供讀者借閱。

二.讀者必須准遵守館內的規章制度。

三.嚴禁吸煙,嚴禁隨地吐痰,不准亂丟果殼紙屑,不准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館。

四.館內圖書實行開架借閱,但須憑證借閱。

五.要保持安靜,不准高聲喧譁。

六.所借圖書每冊每天收取磨損費0。30元,期刊0。2元。

七.愛護圖書,不得撕頁,卷折,塗畫,違者給予罰款處理。

八.遺失圖書按原價2—5倍賠還。整套圖書,遺失其中一冊或二冊的均按全套書價賠還。

九.外地到本縣出差的讀者借閱時,以身份證或押金抵押。

辦證須知

一、申辦對象:

年滿16周歲的以上的讀者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等)均可辦理借閱卡;未滿16周歲的讀者(10—16周歲),需持學生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辦理。

二、辦證步驟:

1、請讀者憑有效證件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借閱卡申請表》,並選擇需辦理的借閱卡功能。

2、填寫完畢後,到一樓外借室服務台辦理登記手續並交付辦證押金,領取借閱卡。

3、辦完手續後請妥善保管押金憑證和有效證件。

三、年度註冊辦法:

1、借閱卡有效期為1年(自辦證即日起),期滿後請辦理年度註冊手續後方可繼續使用。

2、有效期滿未能如期註冊的借閱卡,將暫停使用至重新註冊。

3、連續兩年不審驗,借閱卡自行作廢,押金沖銷;

四、掛失、補辦及退證辦法:

(一)借閱卡如遺失,應立即來我館外借室辦理掛失登記手續,若因未掛失或轉借而發生冒用情況,所造成的後果由讀者本人負全部責任。

(二)掛失後補辦,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學生證),並交納補證工本費10元。

(三)退證時,請首先還清所借書籍,憑藉閱卡、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戶口簿及押金收據取回押金100元(註:無押金收據,一律不予退還押金)。

五、辦證收費標準:

辦證費用全免,收取押金100元。

六、辦證時間:

周一至周日

七、辦證地點:紅河縣圖書館一樓外借室服務台。

入館須知

1、讀者入館後必須遵守圖書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反者要自覺服從圖書館工作人員的管理並接受規定章程給予的處理;

2.保持館內安靜,館內不得大聲喧譁、高聲交談,讀者入館後須將手機的呼叫方式改為振動;

3.保持館內清潔,不得亂塗亂畫、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不准在室內吃東西;

4.注意衣着整潔,舉止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館;

5.嚴禁用物品搶占座位或強占座位,長期占用存包櫃及做其他有礙公眾利益的事情,

6.愛護書刊資料和一切公共財物,損壞須按規定賠償;

7.為確保圖書館安全,館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館;

8. 愛護公物人人有責,讀者應愛護圖書館的書刊資料及一切公共設施;損壞公物,損壞者照章賠償。

賠償規定

本館所藏書刊資料均為供社會使用的國家財產,為確保國家財產的安全和讀者的利益,讀者在借閱過程中應倍加愛護。如有遺失、污損、撕剪等,必須賠償。

一、遺失

1、遺失本館圖書、現刊、合訂期刊者應立即向外借處聲明並積極尋找,讀者可以用完全相同版本的書刊(或經同意後的新版圖書)抵賠。

2、不能賠償完全相同版本的書刊(或經同意後的新版圖書)時,則按以下標準賠償:

普通圖書、現刊、合訂期刊賠償標準:出版年份距遺失日期3年內,原價賠償;3年以上,5年以內,2倍賠償;5年以上,10年以內,3倍賠償;10年以上,15年以內,5倍賠償;15年以上,10倍賠償。

成套多卷冊,遺失其中一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但是,讀者按全套價格賠償後,不能索取其它尚未遺失的卷冊。

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並按上述標準進行賠償。

國內建國前出版的書、刊,按行內專家估價的10倍賠償。

二、污損

對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書、刊者等,視情節輕重賠償10-30元。對書、刊污損嚴重影響閱讀者,按書刊資料遺失辦法賠償。

三、撕割

對書刊、報紙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資料者須賠償原圖書、期刊。不能按原物賠償的,按書刊資料遺失辦法處理。

四、偷竊

未經許可,私自將書刊資料帶出借閱室(區)外者,按偷竊處理。對偷竊本館書刊資料者,吊銷本人借閱卡,並需交納所偷竊書刊資料原價的10-20倍作為違約金。情節嚴重者,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五、本辦法由紅河縣圖書館負責解釋

視頻

紅河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走進國家圖書館
國家圖書館每一幅畫都是無價之寶畫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