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單位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納稅單位指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納稅人按法律上納稅主體來區分,分為納稅自然人和納稅法人,這是法律上的用語。我國通常所稱的納稅人,是指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這兩種分類法包含的總範圍是一致的。但是,納稅單位和納稅法人也有一定的 區別: 如國營企業、集體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等,是納稅單位,又是納稅法人; 而個體工商業戶、私營獨資和合夥企業是納稅單位,但它們屬於自然人的範圍。[1]
納稅單位的舉例
比如:個人所得稅,可以單個人為納稅單位,也可以夫婦倆為一個納稅單位,還可以一個家庭為一個納稅單位;公司所得稅可以每個分公司為一個納稅單位,也可以總公司為一個納稅單位。納稅單位的大小通常要根據管理上的需要和國家政策來確定。[2]
什麼是納稅單位
納稅單位是指申報繳納稅款的單位,是納稅人的有效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