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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始篇第九

【題釋】

本篇列舉了三陰三陽經各自之病證在人迎與寸口部位的脈象表現,及其在治療時的補瀉方法,取穴數目,以及針刺的間隔日期等等,說明了在臨證時必須根據脈證的虛實,來決定補瀉的手法。同時,本篇還闡明了循經近刺法和遠道刺法的適用病證,並指出針刺的深淺先後,一定要根據疾病性質、四季時令、病人體質、針刺部位等各方面的具體情況而靈活運用。最後,本篇詳述了十二種針刺的禁忌和十二經脈氣將絕時的症狀表現。由於本篇的主旨,在於闡述只有掌握了生理、病理診斷治療等各方面的自始至終的變化規律,才可以用好針法這一道理,所以篇名叫做"終始"。

【原文】

凡刺之道,畢於終始,明知終始,五臟為紀,陰陽定矣。陰者主髒,陽者主腑,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故瀉者迎之,補者隨之,知迎知隨,氣可令和。和氣之方,必通陰陽,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傳之後世,以血為盟[1]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天殃。

【注釋】

[1]以血為盟就是歃血為盟的意思。歃血,就是把血塗於口唇旁邊,是古代最鄭重的一種定立法則的儀式,用以表示有堅定的決心絕不背信棄約。

【釋義】

凡是關於針刺的理論和方法,都在《終始》篇中有了詳盡而明了的闡述。明確掌握了終始篇的內容和含義,再以五臟為綱領,就可以確定陰陽各經的關係。

手足三陰經為五臟所主,手足三陽經為六腑所主,陽經所稟受的脈氣來自於四肢末梢,陰經所稟受的脈氣來自於五臟。所以,瀉法是迎着脈氣的來向而進針,以奪其勢;補法是隨着脈氣的去向而進針,以充其勢。懂得迎隨補瀉的方法,就可以使脈氣得以調和。但是要想掌握調和脈氣的方法,就必須通曉陰陽的含義和規律,比如五臟在內而屬陰,六腑在外而屬陽等等。要將這種理論流傳到後世,以造福百姓;而學習者也必須歃血盟誓,鄭重地去對待它,痛下決心去鑽研它,惟有如此,才能使它發揚光大。認真嚴肅地學習它、使用它,就可以取得良好的療效;反之,不重視它,就會喪失其應有的療效,甚至會使這種理論消亡。如果不遵循這些理論所提出的原則,自以為是,一意孤行,就必將危害患者的生命,而造成嚴重的後果。

【原文】

謹奉天道,請言終始,終始者,經脈為紀,持其脈口人迎[1],以知陰陽有餘不足,平與不平,天道畢矣。所謂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上下相應而俱往來也,六經之脈不結動也,本末之寒溫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氣必相稱也,是謂平人。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如是者,則陰陽俱不足,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2]。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瀉之,則五臟氣壞矣。

【注釋】

[1]脈口人迎脈口人迎,都是切脈的部位。脈口,亦稱寸口、氣口,在手腕內側橈動脈的搏動處,屬手太陰肺經,可測候五臟之陰氣的盛衰;人迎,在頸部兩側頸動脈的搏動處,屬足陽明胃經,可測候六腑之陽氣的盛衰。

[2]至劑就是指藥力猛烈且藥量偏大的藥劑。

【釋義】

世間萬事萬物的變化都遵循着自然界的演變法則。現在,就讓我根據自然界的規律,來談一談終始的意義。所謂終始,是以人體的十二經脈為綱紀,通過切按寸口脈和人迎脈的脈象,來了解五臟六腑之陰陽有餘或是不足的內在變化,以及人體之陰陽平衡或是失衡的狀況。這樣,自然界反映於人體的變化規律也就基本上能被掌握了。

所謂平人,就是沒有得病的正常人。沒有得病的正常人,其脈口和人迎的脈象都是與四季的陰陽盛衰相適應的;其脈氣也是上下呼應而往來不息的;其手足六經的脈搏,既沒有結澀不足,也沒有動疾有餘等病象;其屬於本的內在髒氣與屬於末的外在肌膚,都能在寒溫之性上保持協調一致;而其外表的形體肌肉與體內的血氣也都能夠均衡相稱。這樣的人就被稱做"平人"。

元氣虛少的病人,寸口和人迎之處都會出現虛弱無力的脈象,且脈搏的長度也達不到應有的尺寸。倘若出現這種情況,就說明患者的陰陽都已不足,這時,如果補其陽氣,就會使陰氣衰竭;如果瀉其陰氣,就會使陽氣脫陷。對於這種情況,就只能用甘溫的藥物來調和它,而不能用大補大瀉的湯劑去進行治療。象這種情況的,也不能施行灸法。誤用灸法就會耗竭真陰。倘若因為病患日久不愈,就改用瀉法,那麼就會使五臟的精氣受到損壞。

【原文】

人迎一盛[1],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日溢陽[2],溢陽為外格[3]。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厥陰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名日溢陰,溢陰為內關[4],內關不通死不治。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日關格[5],關格者與之短期。

【注釋】

[1]盛盛,就是旺盛而大的意思。一盛、二盛、三盛、四盛,就是大一倍、二倍、三倍、四倍的意思。

[2]溢陽溢,就是滿而外流的意思。溢陽,就是指陽經的脈氣偏盛而盈溢於外的意思。

[3]外格格,就是格拒。外格,就是指陽氣偏盛,格拒陰氣,以致陰陽不能相交的意思。

[4]內關關,就是關閉的意思。內關,就是指陰氣偏盛,拒陽氣於外,以致表里隔絕的意思。

[5]關格就是陰氣與陽氣俱盛,相互格拒,不能相交運動的意思,有陰陽離決之意。

【釋義】

人迎脈大於寸口脈一倍的,是病在足少陽膽經;大一倍且兼有躁動的,是病在手少陽三焦經。人迎脈大於寸口脈兩倍的,是病在足太陽膀胱經;大兩倍且兼有躁動的,是病在手太陽小腸經。人迎脈大於寸口脈三倍的,是病在足陽明胃經;大三倍且兼有躁動的,是病在手陽明大腸經。人迎脈大於寸脈四倍,且其脈象大而且快的,是六陽經的脈氣偏盛到了極點而盈溢於外的表現,這種情況就叫做溢陽;出現溢陽時,由於陽氣偏盛至極,就會格拒陰氣而使之不能外達,以致出現陽氣不能與陰氣相交的情況,所以此時的情形就稱為外格。

寸口脈大於人迎脈一倍的,是病在足厥陰肝經;大一倍且兼有躁動的,是病在手厥陰心包絡經。寸口脈大於人迎脈兩倍的,是病在足少陰腎經;大兩倍且兼有躁動的,是病在手少陰心經。寸口脈大於人迎脈三倍的,是病在足太陰脾經;大三倍且兼有躁動的,是病在手太陰肺經。寸口脈大於人迎脈四倍,且其脈象大而且快的,是六陰經的脈氣偏盛到了極點而盈溢於內的表現,這種情況就叫做溢陰;出現溢陰時,由於陰氣偏盛至極,就會使陽氣不能內入,而出現陰氣不能與陽氣相交的情況,所以此時的情形就稱為內關。出現內關,就說明陰陽表里已隔絕不通,這是難以治療的死症。人迎處與手太陰經所屬的寸口處所出現的脈象都大於平常脈象四倍以上的,是陰陽兩氣都偏盛到了極點以致陰陽隔絕相互格拒的表現,這種情況被稱做關格;診察到了關格的脈象,就可以斷定患者將在短期內死亡。

【原文】

人迎一盛,瀉足少陽而補足厥陰,二瀉一補,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蹤取之上,氣和乃止。人迎二盛,瀉足太陽,補足少陰,二瀉一補,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蹤取之上,氣和乃止。人迎三盛,瀉足陽明而補足太陰,二瀉一補,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蹤取之上,氣和乃止。

脈口一盛,瀉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瀉,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蹤而取之上,氣和乃止。脈口二盛,瀉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瀉,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蹤取之上,氣和乃止。脈口三盛,瀉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瀉,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蹤而取之上,氣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太、陽主胃[1],大富於谷氣,故可日二取之也。

【注釋】

[1]太、陽主胃即太陰經、陽明經主於胃的意思,也就是足太陰脾經和足陽明胃經的脈氣都來源於中焦胃腑的意思。

【釋義】

人迎脈大於寸口脈一倍的,是病在足少陽膽經,治之當瀉足少陽膽經,而膽與肝相表里,膽實則肝虛,故當同補足厥陰肝經。取兩個用瀉法的穴位,同時再取一個用補法的穴位(即以瀉穴的數目倍於補穴的數目作為取穴的標準)來進行治療,每天針刺一次。此外,在治療的同時還必須按切人迎與寸口的脈象以測驗病勢的進退,療效的有無;倘若此時切按到了躁動不安的脈象,就要取用膽經和肝經之脈氣所出部位的穴位來進行針刺,等到脈氣調和了以後,針刺才能停止。人迎脈大於寸口脈兩倍的,是病在足太陽膀胱經,治之當瀉足太陽膀胱經,而膀胱與腎相表里,膀胱實則腎虛,故當同補足少陰腎經。取兩個用瀉法的穴位,同時再取一個用補法的穴位(即以瀉穴的數目倍於補穴的數目作為取穴的標準)來進行治療,每兩天針刺一次。此外,在治療的同時還必須按切人迎與寸的脈象以測驗病勢的進退,療效的有無;倘若此時切按到了躁動不安的脈象,就要取用膀胱經和腎經之脈氣所出部位的穴位來進行針刺,等到脈氣調和了以後,針刺才能停止。人迎脈大於寸口脈三倍的,是病在足陽明胃經,治之當瀉足陽明胃經,而胃與脾相表里,胃實則脾虛,故當同補足太陰脾經。取兩個用瀉法的穴位,同時再取一個用補法的穴位(即以瀉穴的數目倍於補穴的數目作為取穴的標準)來進行治療,每天針刺兩次。此外,在治療的同時還必須按切人迎與寸口的脈象以測驗病勢的進退,療效的有無;倘若此時切按到了躁動不安的脈象,就要取用胃經和脾經之脈氣所出部位的穴位來進行針刺,等到脈氣調和了以後,針刺才能停止。

寸口脈大於人迎脈一倍的,是病在足厥陰肝經,治之當瀉足厥陰肝經,而肝與膽相表里,肝實則膽虛,故當同補足少陽膽經。取兩個補法的穴位,同時再取一個瀉法的穴位(即以補穴的數目倍於瀉穴的數目作為取穴的標準)來進行治療,每天針刺一次。此外,在治療的同時還必須按切人迎與寸口的脈象以測驗病勢的進退,療效的有無;倘若此時切按到了躁動不安的腋象.靳獸取肝繹和日繹夕膩與所部估的穴侍桌講行針刺,等到脈氣調和了以後,針刺才能停止。

寸口脈大於人迎脈兩倍的,是病在足少陰腎經,治之當瀉足少陰腎經,而腎與膀胱相表里,腎實則膀胱虛,故當同補足太陽膀胱經。取兩個補法的穴位,同時再取一個瀉法的穴位(即以補穴的數目倍於瀉穴的數目作為取穴的標準)來進行治療,每兩天針刺一次。此外,在治療的同時還必須按切人迎與寸的脈象以測驗病勢的進退,療效的有無;倘若此時切按到了躁動不安的脈象,就要取腎經和膀胱經之脈氣所出部位的穴位來進行針刺,等到脈氣調和了以後,針刺才能停止。

寸脈大於人迎脈三倍的,是病在足太陰脾經,治之當瀉足太陰脾經,而脾與胃相表里,脾實則胃虛,故當同補足陽明胃經。取兩個補法的穴位,同時再取一個瀉法的穴位(即以補穴的數目倍於瀉穴的數目作為取穴的標準)來進行治療,每天針刺兩次。此外,在治療的同時還必須按切人迎與寸口的脈象以測驗病勢的進退,療效的有無;倘若此時切按到了躁動不安的脈象,就要取脾經和胃經之脈氣所出部位的穴位來進行針刺,等到脈氣調和了以後,針刺才能停止。之所以每天能夠進行兩次針刺治療,主要是因為足太陰脾經和足陽明胃經的脈氣都來源於位居中焦而主水谷之消化與吸收的胃,其所受納的水谷精微之氣最為豐富,而其脈氣也最為充盛的緣故;因此在脾胃二經上每天可以進行兩次針刺治療。

【按語】

本段各條末尾都有"蹤取之上氣和乃止"之句,歷代注家對此句的標點以及"蹤"字的解釋都不盡相同。如《黃帝內經太素》中作"躁取之上,氣和乃止";張介賓的《類經》中作"蹤取之,上氣和乃止"。現在我們根據《黃帝內經太素》中的解釋來進行標點和注釋將"蹤"字改作"躁"字,解釋為脈象躁動不安;"上"字,解釋為經脈之氣所出之處,也就是脈氣之上源的意思。由此,我們就把"躁取之上"翻譯成"倘若此時切按到了躁動不安的脈象,就要取用經脈之氣所出部位的穴位來進行針刺"。這樣標點和翻譯,是否恰當,有待於進一步探討和研究。

【原文】

人迎與脈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日陰陽俱溢,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於中,五臟內傷。如此者,因而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補陰瀉陽,音氣益彰,耳目聰明,反此者血氣不行。

【釋義】

人迎與寸口部位所出現的脈象都比平常的脈象大三倍以上的,是陰陽兩氣都偏盛至極而盈溢於臟腑的表現,叫做陰陽俱溢。出現這樣的病證,就會內外不能開通;內外不能相通,就會使血脈閉塞,氣機不通,真氣無處可行而流溢於內,並內傷五臟。象這種情況,如果認為灸法可以開通內外,而妄用灸法進行治療,就會使病機轉化而形成其他的疾患。大凡針刺的原則,都是以使陰陽之氣調和為最終目的;通過治療而已經使陰陽之氣調和的,就要停止針刺,不能太過,過則生變。內為陰,外為陽,補其內在的正氣,瀉其外來的邪氣,就能使五臟精氣充實、功能健全,而出現聲音洪亮、中氣充足、耳聰目明等身體健康的表現。相反的,如果瀉其在內的正氣,補其在外的邪氣,或是治療太過,都會使血氣不能正常運行。

【原文】

所謂氣至而有效者,瀉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堅如其故者,適[1]雖言故,病未去也。春益實,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故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

【注釋】

[1]適在此作當時講。

【釋義】

治療實證時,在針下產生了感應而說明針刺已經有了療效的時候,此時如果再用瀉法去瀉其病氣,就會使患者的病氣更加削弱,此時的脈象仍和患病時的脈象一樣大,但卻沒有患病時的脈像那樣堅實;倘若用了瀉法之後而脈象仍顯堅實,就和患病時的脈象一樣,則即便患者說他感到已經恢復到了正常時的健康狀態,其實他的病患也還未完全除去。治療虛證時,在針下產生了感應而說明針刺已經有了療效的時候,此時如果再用補法去補其正氣,就會使患者的正氣更加充實,此時的脈象仍和患病時的脈象一樣大,但卻比患病時的脈象更加堅實;倘若用了補法之後而脈象不顯堅實,仍和患病時的脈象一樣,則即便患者說他已經感到輕快舒適,其實他的病患也還未完全除去。所以能準確地施用補法,就必定能使正氣充實;能準確地施用瀉法,就必定能使病邪衰退,這樣,即使病痛在當時並沒有隨着針刺治療的進行而立即消除,但其病情還是必定會減輕乃至痊癒的。要取得這樣滿意的效果,就必須首先通曉有關十二經脈的理論及其發病時所出現的症狀和病理機轉,然後才能得到《終始》篇的精義,進而在臨床上取得良好的療效。陰經和陽經都各有其所聯屬的相應臟腑,這種對應的關係是不會改變的。虛實不同的臟腑病變,反映於體表肢節,也各有其相應的證候,而這種對應的關係也是不會錯亂的。由此,要調整各種病理變化,只要根據其病候而確定出患病的臟腑,再取患病臟腑所屬經脈上的腧穴來進行治療,就可以了。

【原文】

凡刺之屬,三刺至谷氣,邪僻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得,稽留淫浹,須針而去。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谷氣至,谷氣至而止。所謂谷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谷氣至也。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故日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矣。

【釋義】

大凡使用針刺的治療,都要採用"三刺法",即由淺至深地分三個步驟進行針刺,並由此引導谷氣來復而產生針感,才能取得良好的療效。如果出現邪僻不正之氣與體內之氣血相合而為患;或是應該居於內的陰僭越於外,而應該居於外的陽反沉陷於內,以致內外陰陽錯亂;或是上下運行的氣血,應該逆行的反而順行,應該順行的反而逆行,以致氣血運行失常;或是經絡之氣運行部位的深淺發生了改變,以致內外經氣各失其位,相雜而行;或是脈氣不能與四時時令相應而出現升降浮沉的變化;或是外邪稽留於人體而使邪氣滿溢於臟腑經脈等病變,都應該用針刺去治療,使之痊癒。運用"三刺法"時,初刺是將針刺入皮膚的淺表部位,以使陽分的病邪外出;再刺是將針刺到較深的部位,以使陰分的病邪外出;三刺是將針刺到更深的部位,到了一定的深度,就會使谷氣出而產生針感,有了得氣的感覺就表明已經取了得療效,此時就可以出針了。所謂"谷氣至"的情形,就是指用了補法,就會出現正氣充實的表現,用了瀉法,就會出現病邪衰退的表現;通過這些表現,醫者就可以知道谷氣已經到來了。倘若經過針刺而能使病邪得以排除,則即便此時人體的陰陽血氣還沒能得到調和,我們也能知道病患將要痊癒了。所以說,能準確地施用補法,就必定能使正氣充實;能準確地施用瀉法,就必定能使病邪衰退。這樣,即使病痛在當時並沒有隨着針刺治療的進行而立即消除,但其病情還是必定會減輕乃至痊癒的。

【原文】

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三脈動於足大指之間,必審其實虛。虛而瀉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凡刺止匕.者,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者疾瀉之,虛而徐者則補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動也,陽明在上,厥陰在中,少陰在下。

【釋義】

陰經邪氣盛而陽經正氣虛的,治療時,應當首先補其陽經的正氣,然後再瀉其陰經的邪氣,才能調和這種陰盛陽虛的病變;陰經正氣虛而陽經邪氣盛的,治療時,應當首先補其陰經的正氣,然後再瀉其陽經的邪氣,才能調和這種陰虛陽盛的病變。

足陽明胃經、足厥陰肝經和足少陰腎經這三條經脈的病變,都可以由其各自所屬的在足大趾附近的動脈搏動情況反映出來。針刺時,必須首先審察清楚這三條經脈的病證是實證還是虛證,才能再進一步決定治療的措施。如果屬於虛證的而誤用了瀉法,以致使患者虛上加虛的,就叫做"重虛"。因誤治而致"重虛"的,就會使病情更加嚴重。因此,凡是在針刺這三條經脈的病證時,都應該用手指去按切其所屬的動脈,再由其脈象來決定治療的方法如果動脈的搏動堅實而迅疾,就應當立即用瀉法去瀉其實邪;如果動脈的搏動虛弱而徐緩,就應當用補法去補其不足。倘若誤用了與此相反的針法,實證用補,虛證用瀉,就只會使病情更趨嚴重。這三條經脈各自所屬之動脈各有其不同的搏動部位足陽明胃經的在足跗之上(沖陽脈),足厥陰肝經的在足跗之內(太沖脈),足少陰腎經的在足跗之下(太溪脈)。

【按語】

本段強調了治療虛實夾雜的經脈病證時,要先補其虛(正氣虛的經脈)、後瀉其實(邪氣實的經脈)的治療原則。

【原文】

膺腧中膺,背腧中背。肩膊虛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1]以鈹針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注釋】

[1]舌柱即舌的根柱部分,其出有大筋(指靜脈)。

【釋義】

陰經的循行經過膺部(胸之兩側),膺俞是分布在胸部兩旁的腧穴,用之可以治療症狀出現於膺部的、屬於陰經的病變。陽經的循行經過背部,背俞是分布在背部的腧穴,用之可以治療症狀出現於背部的、屬於陽經的病變。當肩膊部出現酸脹麻木等屬虛的症狀時,可以取用循行經過肩膊部的上肢經脈所屬之腧穴來進行治療。

治療重舌病,應當取用劍形的鈹針,針刺舌下的大筋,並排出惡血。

手指彎屈而不能伸直的,它的病位在筋,是筋病;手指伸直而不能彎屈的,它的病位在骨,是骨病。病位在骨的,就應當治骨,而不可誤治於筋;病位在筋的,就應當治筋,而不可誤治於骨。

【原文】

補[1]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痛 [2]以極出其邪氣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瘸,無使邪氣得入。邪氣來也緊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刺諸痛者,其脈皆實。

【注釋】

[1]補在此指的是補瀉方法。

[2]稀按其痛稀,在此是慢的意思;痛音委,在此代指針孔。稀按其痛,就是出針後,不要立即按閉針孔的意思。

【釋義】

針刺時,施用補法還是瀉法,都必須根據脈象的虛實來確定。脈象堅實有力的,治療時,就應當用深刺的方法去針刺,出針後也不要立即按閉針孔,以使邪氣儘量外泄。脈象虛弱無力的,治療時,就應當用淺刺的方法去針刺,以調養脈氣,使之不過於損耗,出針後還應急速地按閉針孔,不使邪氣再行侵入。邪氣侵襲,來勢正盛的時候,脈象的表現是堅緊而疾速的;谷氣到來,正氣漸盛的時候,脈象的表現是徐緩而平和的。所以,脈象堅實的,就是邪氣正盛的表現,應當用深刺的針法,以疏泄邪氣;脈象虛弱的,就是正氣虛弱的表現,應當用淺刺的針法,以使精氣不得外泄,脈氣得以滋養,而僅將邪氣排出。針刺治療各種疼痛的病證,都應當採用瀉法,因為它們的脈象表現都是堅實的。

【原文】

故日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足[1]者取之膪。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注釋】

[1]足據《太素》、《甲乙經》作"腰"。

【釋義】

所以說根據循經近刺的取穴原則,腰部以上的各種病證,都在手太陰肺經和手陽明大腸經的主治範圍之內;腰部以下的各種病證,都在足太陰脾經和足陽明胃經的主治範圍之內。根據循經遠刺的取穴原則,病患在身體上半部的,可以取用身體下半部的腧穴來進行治療;病患在身體下半部的,可以取用身體上半部的腧穴來進行治療;病患在頭部的,可以取用足部的腧穴來進行治療;病患在腰部的,可以取用胭窩部的腧穴來進行治療。病患始生於頭部的,其頭必重;病患始生於手部的,其臂必重;病患始生於足部的,其足必重。在治療這些疾病的時候,根據治病求本的治療原則,都首先要針刺其病患最初發生的部位,以治其本。

【按語】

本段所指出的遠道刺法,在現代臨床上應用很廣。比如灸顱頂中央的百會穴來治療脫肛證,就屬"病在下者高取之"的臨床應用;針刺胭窩部的委中穴來治療腰部急性損傷,就屬"病在腰者取之胭"的臨床應用。這種治則依據的理論,一是陰陽的互根互用,一是經脈氣血的周流貫通。

【原文】

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1]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

病痛者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

【注釋】

[1]各以其時為齊齊,通劑,在此指的是針刺的數目與深淺程度,相當於用藥劑量的大小。

【釋義】

邪氣侵襲人體,往往因季節不同而有深淺的差別春天陽氣生髮,病邪傷人,多在表淺的皮毛;夏天陽氣充盛,病邪傷人,多在淺層的皮下;秋天陽氣收斂,病邪傷人,多在肌與肉之間;冬天陽氣閉藏,病邪傷人,多在深部的筋骨。所以,在治療以上這些與四季時令相關的病證時,針刺的深淺,就應該根據季節的變化及發病部位的深淺不同而有所變化。但同時,針刺的深淺也要因人而異,即使在同一季節,如果病人的體質不同,那麼針刺的深淺也會有所不同。例如,對於體肥肉厚的患者,不論在哪個季節,都應採用一般在秋冬時才使用的深刺法;而對於體瘦肉薄的患者,則不論在哪個季節,都要採用一般在春夏時才使用的淺刺法。

患疼痛病證的,多因寒邪凝滯不散所致,其病性屬陰;在疼痛的部位用手去按壓而沒有壓痛感的,是病邪隱藏在深處,其病性也屬陰,對於這些陰證,治療時都應該深刺。陽主升,病患在身體上半部的,就屬於陽證;陰主降,病患在身體下半部的,就屬於陰證。患者感到癢的,是病邪居於皮膚的淺表,其病性屬陽,治療時應當淺刺。

【原文】

病先起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刺熱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二刺陰也;一陽者,一刺陽也。

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病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復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釋義】

疾病先起於陰經而後傳於陽經的,治療時,應當先治陰經,以治其本,然後再治陽經,以治其標;反之,疾病先起於陽經而後傳於陰經的,治療時,應當先治陽經,以治其本,然後再治陰經,以治其標。

針刺治療熱厥病時,倘若留針過久,就反而會使病性由熱轉寒;針刺治療寒厥病時,倘若留針過久,就反而會使病性由寒轉熱。針刺治療熱厥病時,為了能使陰氣盛而陽邪退,就應當用補法針刺陰經二次,同時再用瀉法針刺陽經一次;而針刺治療寒厥病時,為了能使陽氣盛而陰邪退,就應當用補法針刺陽經二次,同時再用瀉法針刺陰經一次。所謂"二陰"的意思,就是指在陰經上針刺二次;"一陽"的意思,就是指在陽經上針刺一次。

患病日久的,病邪必深入於內。針刺治療這類宿疾,必須深刺,並長時間地留針,才能消除隱伏於深層的病邪。同時還需每隔一日就再刺一次,連續地針刺,直到病患痊癒才能停止。此外,由於經脈之氣是左右互貫的,所以還要審察病邪在人體左右的偏盛情況,並在治療時首先使其調和;而對於有瘀血存在的,還要在治療時先使用瀉血法,祛除其血脈中的鬱結,只有這樣,才能取得良好的療效。熟悉了以上這些方法,針刺的道理也就大體上能夠掌握了。

【原文】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者,必為繆刺之,散氣可收,聚氣可布。深居靜處,占神往來,閉戶塞牖,魂魄不散,專意一神,精氣之分,毋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針。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釋義】

大凡針刺的法則,都要求醫者必須要診察患者形體的強弱與元氣的盛衰。倘若患者的形體肌肉並未脫陷,只是元氣衰少而脈象躁動,那麼對於這種氣虛脈躁而厥逆的病證,就必須採取左病刺右、右病刺左的繆刺法,由此才可以使耗散的精氣收斂,聚積的邪氣散去。在施用針法時,醫者需要神定氣靜,就像深居於幽靜的處所一樣,以便能夠體察到患者神氣的活動情況。同時,醫者還要精神內守,就像把門窗都關上而使內外隔絕一樣,從而使醫者的思想集中到一點而不分散,以便能夠體察到患者精氣的分合變化。在針刺時,醫者不應去留意旁人的聲音,以便能夠收斂意念;意念收斂之後,就一定要使精神集中,並將注意力集中在針刺的操作上,此後才可以開始進行針刺的治療。對於初次接受針刺治療或是對針刺有畏懼一理的患者,要用淺刺並留針的方法來進行治療。倘若患者仍有不適的感覺,就要更加輕微地捻針,並將針尖提至皮下,以轉移患者的注意力,緩解其緊張情緒。此後,醫者就要耐心行針,直到針下有了得氣的感覺才能停止針刺。在針刺前後,病人都要謹守禁忌,即男子忌入內室,女子忌出外房;也就是指女子堅決地拒絕行房而不出內室,男子謹慎地固守精氣而不入內室,以避免房事。倘若能這樣謹守禁忌,就能使真氣易於康復,也就是所謂的"得氣"。

【原文】

凡刺之禁新內勿刺,新刺勿內。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飢勿刺,已刺勿飢。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頃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脈亂氣散,逆其營衛,經氣不次[1],因而刺之,則病入於陰,陰病出為陽,則邪氣復生,粗工勿察,是謂伐身,形體淫浹,乃消腦髓,津液不化,脫其五味[2],是謂失氣也。


【注釋】

[1]經氣不次就是經氣不按次序運行的意思。

[2]脫其五味五昧,就是指水谷飲食。脫其五味,就是身體極度衰弱,以致難以運化水谷精微,不能化生精氣的意思。

【釋義】

凡使用針刺進行治療,都要遵守以下禁忌行房後不久的,不可以針刺;而針刺後不久的,亦不可以行房。已經醉酒的,不可以針刺;而已經針刺完的,亦不可以醉酒。剛發完怒的,不可以針刺;而已經針刺完的,亦不可以發怒。剛勞累過的,不可以針刺;而已經針刺完的,亦不可以勞累。已經吃飽飯的,不可以針刺;而已經針刺完的,亦不可以吃得過飽。已經感到飢餓的,不可以針刺;而已經針刺完的,亦不可以受飢挨餓。已經感到口渴的,不可以針刺;而已經針刺完的,亦不可以挨受口渴。對於過度驚慌和恐懼的患者,必須要在使他的精神氣血安定之後,才可以開始針刺。坐車來就診的病人,要讓他臥在床上休息大約吃一頓飯的時間之後,才可以開始針刺;從遠處步行來就診的病人,要讓他坐着休息大約走十里路的時間之後,才可以開始針刺。凡是屬於上述這十二種針刺禁忌範圍內的病人,他們的脈氣都是紊亂的,正氣都是外。散的,營衛運行也都是失常的,而其經脈氣血也不能循經依次正常周流全身。此時,如果不加診察就草率地依據病證而妄行針刺,就會使本屬淺表的病證深入於內臟,或是使本屬內臟的病證由里出表而產生淺表的病證;如此,就會使邪氣復盛,正氣益衰。醫技粗率的醫生,沒有診察這些禁忌,就妄用針刺,實際上就等於是在摧殘病人的身體,這種情況就叫做"伐身";其結果就只能是使病人的形肉身體過度耗傷,腦髓被消損,津液不能化生,甚至於不能運化飲食五味之精微以生精氣,而終使真氣消亡,這就是所謂的"失氣"。

【原文】

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1]反折 [2],瘛癍引,其色白,絕皮[3]乃絕汗[4],絕汗則終矣。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盡縱,目系絕口引,目系絕一日半則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色黃,其上下之經盛而不行則終矣。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塞,上下不通而終矣。厥陰終者,中熱嗌干,喜溺心煩,甚則舌卷毋田上縮而終矣。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氣噫善嘔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燃而終矣。 [1]

【注釋】

[1]戴眼就是指兩目上視,不能轉動的現象。

[2]反折即指角弓反張。

[3]瘛癱就是指手足牽引拘急,抽搐不已的現象。

[4]絕汗是指汗出如珠,着身即乾的出汗方式。這是病人在將死時所出的汗,故稱絕汗。

[5]目系絕目系,就是眼球聯繫於腦的脈絡。目系絕,就是眼球與腦部相通之脈氣已經斷絕的意思。

【釋義】

[2] 手足太陽經之脈氣將絕之時,病人會出現兩目上視不能轉動,角弓反張,手足抽搐,面色蒼白,皮膚不顯血色,以及出絕汗等症狀。絕汗一出,就表明病人將要死亡了。手足少陽經之脈氣將絕之時,病人會出現耳聾,周身骨節鬆弛無力,以及眼球聯繫於腦的脈氣斷絕而使眼珠不能轉動等症狀。出現了這種眼珠不能轉動的病象,就表明病人還有一天半的時間就會死亡;在病人臨死的時候,倘若其面色由青而轉白,那就表明其馬上就要死亡了。

手足陽明經之脈氣將絕之時,病人會出現口眼抽動並牽引歪斜,時作驚惕,胡言亂語,以及面色發黃等症狀。手陽明經所屬之動脈在上,足陽明經所屬之動脈在下,當這上下兩處之動脈出現躁動而盛的脈象時,就表明其胃氣已絕而脈氣不行,此時病人就會死亡。

手足少陰經之脈氣將絕之時,病人會出現面色發黑,牙齦短縮而使牙齒露出的部分變長並積滿垢污,腹部脹滿,以及氣機閉塞,上下不能相通等症狀而死亡。

手足厥陰經之脈氣將絕之時,病人會出現胸中發熱,咽喉乾燥,小便頻數,以及心中煩躁等症狀;再嚴重的就會出現舌卷、睾丸上縮等症狀而死亡。

手足太陰經之脈氣將絕之時,病人會出現腹部脹滿閉塞以致呼吸不利,以及時常暖氣、嘔吐等症狀。嘔吐就會使氣上逆,氣上逆就會有面色紅赤的表現;倘若氣不上逆,就表明上下不能交通,上下不能交通就會使病人面色發黑,皮毛枯憔而死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