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城市園林綠化、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自然保護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負責編制發展規劃、技術規範、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全市園林、城市公園、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等保護、修復和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全市自然保護地建設活動、古典園林控制區建設項目的審核。按規定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意見建議並按程序報批。
(三)負責全市古典園林、近代園林、當代園林等資源的普查、建檔、修復、監測、預警等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園林遺產保護、傳統園林營造技藝、歷史建築修復技術的研究、傳承和培訓工作。承擔蘇州市世界文化遺產暨古典園林保護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園林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以及協同全市其它世界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公園資源調查、等級評估、保護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際國內園藝博覽會參展組織工作。
(四)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地系統構建工作。負責市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編制、管理和執行。負責市區城市綠線的劃定[1]並監督控制。指導各縣級市(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和綠線劃定工作,並監督管理。
(五)承擔全市重點綠化工程建設項目的指導、管理職責。負責市區重點綠化工程建設、重要綠地養護管理。承擔全市古樹名木及後續資源的普查、建檔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綠化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各縣級市(區)城市綠化建設、養護和管理。指導全市「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工作。
(六)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分類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丘陵山區綜合開發。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七)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公益林的劃定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濕地的生態保護修復和開發利用。組織開展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八)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全市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十)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市森林火災防治[2]規劃和地方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和開展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等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森林火災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全市園林綠化和林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園林綠化和林業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園林遺產、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防治荒漠化國際公約履約工作。指導全市園林綠化和林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園林綠化和林業行業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編制市區園林綠化建設年度項目和資金計劃。指導園林綠化和林業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相關生態補償制度。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移至 ↑ 城市規劃的七線控制,你了解多少? ,搜狐,2017-08-29
- 移至 ↑ 森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 ,搜狐,2017-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