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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重農抑商(宋朝范仲淹詩作)

范仲淹詩作
圖片來自搜狗網

《范仲淹重農抑商》是一首宋代律詩,作者是范仲淹。

原文

慶曆①中,議弛②茶鹽之禁③及減商稅。範文正④以為不可:茶鹽商稅之入,但⑤分減商賈之利耳,行於商賈未甚⑥有害也;今國用⑦未減,歲入⑧不可闕⑨,既不取之于山澤及商賈,須取之於農。與其害農,孰若取之於商賈?今為計莫若先省國用;國用有餘,當先寬賦役⑩;然後及商賈。弛禁非所當先也。其議遂寢。

注釋

①慶曆:宋仁宗趙禎的年號(1041—1048年)。

②弛:解除,免除。

③茶鹽之禁:文中指對私營茶鹽禁令

④範文正:范仲淹。

⑤但:只,僅。

⑥甚:很,極。

⑦國用:這裡是指國家的用度。

⑧歲入:指每年的稅收收入。

⑨闕:通「缺」,缺少。

⑩賦役:田賦力役的合稱。封建時代除地租外,還要調用民力若干天,稱為力役,後世也可另收丁稅代替勞役。清代以後,賦役則成為田租的專稱。

寢:停止,平息。

譯文

宋代慶曆年間,有人提議要放寬鹽和茶葉專賣的禁令以及削減商人的賦稅,范仲淹認為不可行。因為徵收鹽和茶葉稅,僅僅是分掉商人的一部分利潤而已,對商人徵稅,並沒有(對商人的利益)造成多大損害。如今朝廷的各項開支沒有減少,每年的稅收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不向茶山鹽池和商人徵收,就必然要向農民收取。與其損害農民(的利益),倒不如還是向商人徵稅。當前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如先節省國家的各項開支;國家的用度有了盈餘,就應該先寬減對農民的稅收和勞役;然後才可以考慮到商人。因此,開放私營茶葉和鹽的禁令,減免商人的稅收都不是眼前急辦的事情。於是為商人減稅的議論也就平息了。[1]

出處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范仲淹先祖是唐朝宰相范履冰,世居邠州。范仲淹高祖范隋,唐懿宗時渡江南下,任麗水縣丞,時逢中原兵亂,遂定居吳縣(今蘇州市)。

五代時,曾祖和祖父均仕吳越,父親范墉早年亦在吳越為官。宋朝建國後,范墉追隨吳越王錢俶歸降大宋,任武寧軍節度掌書記。

淳化元年(990年),范墉因病卒於任所,母親謝氏貧困無依,只得抱着兩歲的范仲淹,改嫁淄州長山人朱文翰,范仲淹也改從其姓,取名朱說(yuè)。

苦讀及第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范仲淹得知家世,傷感不已,毅然辭別母親,前往南都應天府(今河南商丘)求學。[3]數年寒窗生涯後,范仲淹已博通儒家經典的要義,有慷慨兼濟天下的抱負。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以「朱說」之名,登蔡齊榜,中乙科第九十七名,由「寒儒」成為進士,被任為廣德軍司理參軍,掌管訟獄、案件事宜,官居九品。鑑於已有朝廷俸祿,范仲淹便把母親接來奉養。天禧元年(1017年),范仲淹以治獄廉平、剛正不阿,升為文林郎、任集慶軍節度推官,便歸宗複姓,恢復范仲淹之名(一說,天聖六年—1028年,范仲淹服母喪後方更名)。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