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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伸(799年-881年[1]),字大直樂安郡開國公[2]唐朝官員,唐宣宗唐懿宗年間為宰相


家世

蔣伸祖籍常州義興,其父蔣乂為官時全家遷到東都洛陽[3]蔣乂祖父蔣瓌為太子洗馬、弘文館學士,父親蔣將明為國子司業、集賢殿學士、副知院使,蔣乂本人為祕書監[4]還是卓越的史學家,著《大唐宰輔錄》七十卷、《凌煙閣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四十卷,封義興縣公,諡懿。蔣乂有五個已知的兒子,蔣伸是第二個,至少有一兄蔣係,後也貢獻突出,封淮陽郡公。蔣伸至少有三個弟弟蔣偕蔣仙蔣佶,都為官。蔣伸中進士,效力各地的一些刺史為僚佐。[5]

蔣伸曾設宴,酌酒對客人們說:「有孝於家、忠於國者飲此。」客人們肅然,只有尚書左丞李景讓起身喝完一爵。蔣伸說:「公不宜。」[6]

唐宣宗年間

大中二年(848年),蔣伸被召回長安右補闕、史館修撰。他和兄蔣係的兒子蔣兆都以文辭中進士,但在文才方面並不被高看,而是被視為良史。轉駕部郎中,知制誥。[3]五年(851年),宰相白敏中受任充招討党項行營都統、制置等使、南北兩路供軍使兼邠寧節度使,獲准選擇廷臣作為自己的將佐,四月,辟蔣伸為右庶子,充邠寧節度副使。[7]後回長安為戶部侍郎。九年(855年),為翰林學士,進承旨。大中十年(856年),改兵部侍郎,判戶部。[3]

宣宗尊敬蔣伸的意見。[3]十一年(857年)十二月,蔣伸以翰林學士承旨、通議大夫、守尚書戶部侍郎、知制誥、上護軍、賜紫金魚袋為兵部侍郎,充職。[8]十二年(858年)十一月有一次,宣宗單獨會見身為比宰相低一級的「次對官」的蔣伸,蔣伸說:「現在取得官位容易了,人要心懷僥倖了。」宣宗驚答:「這樣下去會亂的。」蔣伸答:「還不至於生亂,但如果太多人心懷僥倖,生亂就不難了。」蔣伸將要離開時,宣宗三次留住他,說:「以後就不能單獨與卿相見了。」蔣伸沒有明白宣宗的意思,但十二月,在另一宰相備選戶部侍郎判度支杜勝被宦官詆毀的情況下,宣宗將群臣的名字放在容器內,在唐憲宗神位前祈禱射取,於是蔣伸得中,以兵部侍郎判戶部被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實質宰相[7][9][10][11]為相以後,他只能和其他宰相一起面聖,再不能單獨見宣宗了。而名位素在其上的御史大夫李景讓則不得拜相。[6]四個月後,以通議大夫、尚書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戶部事、護軍、賜紫金魚袋被解除戶部職權,[12]中書侍郎[3]

唐懿宗和唐僖宗年間

大中十三年(859年)八月,唐宣宗崩,唐懿宗繼位。[7]蔣伸留任宰相,十月,兼工部尚書,官爵一度為金紫光祿大夫、守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上護軍、樂安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13]咸通二年(861年)二月兼刑部尚書,監修國史。[3]九月罷相,[14]河中節度使,仍保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榮銜。[15]後又以河中節度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兵部尚書、平章事、河中尹、上護軍、樂安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遷檢校工部尚書、平章事、充宣武軍節度汴宋亳等州觀察處置等使[3][2]五年(864年)五月,因病由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被免為太子少保分司東都。[3][16][17]七年(866年),用為華州刺史。九年(868年)尚在任,[18]後再遷太子太傅[3]致仕。死後贈太尉[19]

咸通年間蔣伸與宰相韋保衡皇甫煥撰武宗、宣宗兩朝實錄,但因戰亂,在後晉天福六年(941年)四月時已失傳,宰相趙瑩請求下敕書求購。[20][21]

軼聞

《新唐書·杜悰傳》載宣宗崩後,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等以遺詔立夔王李滋,而左軍中尉王宗實等入殿中,以王歸長等為矯詔,而迎立鄆王李溫。久後,宣徽使楊公慶奉命去中書省,只對宰相杜悰作揖,蔣伸和其他宰相畢諴杜審權則不敢動作,避於西軒。楊公慶要杜悰彈劾不聯名請鄆王監國的大臣抵罪,杜悰不肯,楊公慶失望離去。蔣伸等三宰相再來見杜悰問此事,杜悰無言,三宰相惶怖,乞求保存家族,杜悰說:「別有其他疑慮。」並沒轉達楊公慶的意思。後來鄆王繼位為唐懿宗,怒氣已解,眾臣遂無事。[22]《資治通鑑》亦記為咸通二年(861年)二月事。[15]

胡三省指出此事出自杜悰家傳,並引洪邁《隨筆》指出懿宗即位之日宰相為令狐綯蕭鄴夏侯孜、蔣伸,畢諴、杜審權是懿宗登基後用為相者,可見此事是野史妄言。

  • 蔣泳,字越之

作品

注釋及參考文獻

  1. 此生卒年見於無錫市政府網對蔣伸的簡介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3-12-13.,但沒有引用出處。
  2. 2.0 2.1 s:授蔣伸畢誠節度使制
  3.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二
  4. 《新唐書》卷七十五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9-12-19.
  5.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九
  6. 6.0 6.1 《新唐書》卷一百七十七
  7. 7.0 7.1 7.2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九
  8. 《舊唐書》卷一十八下
  9. 《新唐書》卷八
  10.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九
  11. 《舊唐書·宣宗紀》《冊府元龜》作十三年四月事。
  12. s:罷蔣伸判戶部制
  13. s:授白敏中宏文館大學士等制
  14. 《資治通鑑》《新唐書·懿宗紀》《新唐書·宰相表下》作三年正月事。此從《新唐書》本傳。詳見郁賢皓唐刺史考全編》。
  15. 15.0 15.1 《資治通鑑》卷二百五十
  16. 《舊唐書》卷一十九上作十年(869年)正月事。此從《新唐書·宰相表下》。
  17. 當時並無皇太子,這完全只是榮銜。
  18. 《唐故華州衙前兵馬使魏公(虔威)志銘》
  19. 《全唐文》
  20. 《舊五代史》卷七十九
  21. 趙瑩《論修唐史奏》
  22.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