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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黜
漢語詞語,讀音biǎn chù,指降低或罷免官職;或指貶責,排斥。 中文名 貶黜 拼音 biǎn chù 外文名 dismiss from office, oust 釋義 降低、罷免官職;貶責、排斥
解釋
出處
《漢書·韋玄成傳》:「有司劾奏,等輩數人皆削爵為關內侯。玄成自傷貶黜父爵,嘆曰:『吾何面目以奉祭祀!』」 《後漢書·孔融傳》:「隱覈官僚之貪濁者,將加貶黜。」 《晉書·庾純傳》:「而後將軍眅(荀眅)敢以私議貶奪公論,抗言矯情,誣罔朝廷,宜加貶黜。」 《新五代史·南唐世家·李景》:「御史中丞江文蔚劾奏宰相馮延巳、諫議大夫魏岑亂政,與覺(陳覺)等同罪而不見貶黜,言甚切直。」《明史·孫鑨傳》:「一時公論所不予者貶黜殆盡,大學士趙志皐弟預焉。」《南史·賀琛傳》:「今誠宜嚴為禁制,導之以節儉,貶黜雕飾,糾奏浮華,使眾皆知變其耳目,改其好惡,則易於反掌。」宋·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褒贈乃朝廷恩典,瓌(張瓌)不當加貶黜之詞。」清·唐甄《潛書·任相》:「左右譽之而褒顯,民安之而貶黜,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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