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武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輕武器通常指槍械及其他各種由單兵或班組攜行戰鬥的武器。又稱 「輕兵器」。[1]主要裝備對象是步兵,也廣泛裝備於其他軍種和兵種。其主要作戰用途是殺傷有生力量,毀傷輕型裝甲車輛,破壞其他武器裝備和軍事設施。
簡介
火器的產生源於中國發明的火藥。
11世紀初(宋咸平年間)用於守城的「火_」「火蒺藜」等原始的手投彈藥則是手榴彈的雛形。
南宋開慶元年(1259)製成的以黑火藥發射子窠的竹管突火槍,可認為是古代槍械的始祖。 14世紀出現的火門槍結構非常簡單,僅由一個鑄銅或熟鐵製造的發射管構成,發射管後部有一火門,以便用燒着的木炭或燒紅的鐵棍伸進火門內點燃管內的發射藥,從而實現發射。發射的彈丸主要有碎石、鐵球、銅彈、鉛丸等。發射管的尾端通常接一被稱為「舵杆」的木棍,供射手握持、瞄準。15世紀初出現的火繩槍,其主要原理是用一金屬彎鈎夾持一燃燒的火繩,發射時用手將金屬彎鈎往火門裡推壓,使火繩點燃發射藥。
16世紀初出現的燧發槍又稱燧石槍,其主要原理是利用燧石與金屬撞擊或摩擦產生火花,由火花引燃發射藥。燧發槍裝備了約300年,在這期間發射機構、保險機構等都得到了改進。 手榴彈傳入歐洲之後,17世紀中葉出現了將手榴彈裝上尾杆插入槍口發射的殺傷槍榴彈,18世紀英國人開始在槍口上安裝發射筒發射槍榴彈。
1807年,蘇格蘭人A.J.福賽斯發明了使用雷汞擊發藥的擊發點火裝置。
1817年,英籍美國人J.肖發明了銅火帽,使擊發點火技術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19世紀初期,法國研製出定裝式槍彈,紙質彈殼底部裝有帶擊發藥的金屬基底(火帽),彈殼內裝好火藥後,與彈頭合成一體,簡化了裝填彈藥的操作,為後裝槍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1836年,德國人J.N.von德萊賽研製成功針刺擊發後裝槍,明顯提高了射速,並能以臥姿、跪姿、立姿或行進中等多種姿勢重新裝彈和射擊。
1860年,美國人C.M.斯潘塞研製成功彈倉步槍,其管形彈倉可存放7發槍彈,進一步提高了步槍的戰鬥射速。
1862年,美國人R.J.加特林發明了6管(Ml865)和10管(Ml866)高射速機槍,射手搖動曲柄使各槍管依次發射,實現了槍彈的高速發射。
1872年,德國列裝的1871年式毛瑟步槍,是最早採用金屬彈殼槍彈的機柄式步槍。
1884年,美國人H.S.馬克沁發明了世界上第一種利用槍彈發射時產生的火藥燃氣的能量,自動裝填槍彈並自動發射的機槍,開創了自動武器的新紀元。
1884年,法國研製成功無煙火藥,無煙火藥能量高、殘渣少,彈頭的初速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20世紀,出現了許多具有創新技術、被大量使用的輕武器。
1902年,丹麥出現了麥德森輕機槍。
1915年,意大利出現第一支衝鋒鎗――維拉・派洛沙M1915式9毫米雙管自動槍。
20世紀初,手榴彈重新得到推廣使用。
1917年,勃朗寧自動步槍研製成功,被認為是單兵輕機槍的起源。
1918年,美國溫徹斯特公司研製成功0.50英寸勃朗寧槍彈,為M2式重機槍的研製成功奠定了基礎。
1934年,德國研製成功MG34式7.92毫米機槍,為通用機槍的發展開了先例。
1939年,蘇聯研製成功14.5毫米大口徑機槍彈並設計成功雙聯14.5毫米高射機槍。
1942年,美國人首次使用「巴祖卡」反坦克火箭發射器。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人研製了使用中間型威力槍彈的StG44式突擊步槍。1947年,蘇聯定型了卡拉什尼科夫的AK47式7.62毫米突擊步槍,使突擊步槍得以廣泛裝備。此外,飛機和坦克在戰場上的運用,也使車裝機槍、航空機槍、高射機槍、反坦克槍等相繼發展起來。 20世紀中期,槍榴彈得到發展。
北大西洋條約組織於1953年將美國的T65式7.62毫米大威力步槍彈作為北約制式步槍彈,從而實現了北約步槍彈藥的第一次標準化。
1962年,美國首先研製出M16式5.56毫米小口徑自動步槍,6毫米以下的小口徑槍族隨之發展成為班用武器的世界潮流。
1967年,美軍在越南裝備使用肩射式榴彈發射器,此後又相繼出現了槍掛式榴彈發射器、自動榴彈發射器。
20世紀後期,便攜式反坦克導彈和地空導彈、大口徑反器材步槍等新型輕武器列裝使用,白光瞄準鏡和夜視瞄準鏡、簡易火控系統等先進輔助裝置不斷湧現,輕武器的品種日益豐富,技術含量不斷提高,輕武器的發展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至20世紀60年代初,輕武器的發展是以引進和仿製為主。
1950~1956年,中國從蘇聯進口輕武器裝備,並開始着手仿製蘇式槍械。1950年,成功地仿製了蘇PPSh-41式7.62毫米衝鋒鎗,命名為50式7.62毫米衝鋒鎗。此後還仿製了多種類型的武器和彈藥。
60年代初至80年代中期,輕武器的發展以改進和自主研製相結合。
1963年,自主研製的第一支63式7.62毫米自動步槍定型,採用了步沖合一的設計思想,用以取代56式半自動步槍,具有單發和連發功能,火力增強。此後,相繼研製並裝備了64式手槍、67式7.62毫米輕重兩用機槍、77式12.7毫米高射機槍、77式7.62毫米手槍、79式7.62毫米輕型衝鋒鎗、81式7.62毫米班用槍族、85式12.7毫米高射機槍等。
80年代以後,相繼研製了95式5.8毫米槍械繫列(自動步槍、短步槍、班用機槍、通用機槍、狙擊步槍)和QLZ87式自動榴彈發射器等,實現了班用槍族小口徑化和重機槍大口徑化,完善了裝備體系。主要有槍械和榴彈武器兩大類。
槍械是輕武器的主體,通常包括手槍、衝鋒鎗、步槍、機槍和特種槍。其中, 手槍主要以單手發射,供軍官和特種兵使用;
衝鋒鎗多發射手槍彈,適合雙手握持連發射擊;
步槍主要抵肩發射,是步兵的基本武器;
機槍配有槍架,可實施連發射擊;特種槍主要有霰彈槍、防暴槍、匕首槍、信號槍以及水下槍械等。
榴彈武器主要包括手榴彈、槍榴彈、榴彈發射器、便攜式火箭發射器、無坐力發射器等。 手榴彈主要有殺傷、反坦克、燃燒、煙幕等彈種;
槍榴彈是套在槍口上用槍彈發射的彈藥,主要有殺傷、破甲、發煙、燃燒和照明等彈種;
榴彈發射器有槍掛式榴彈發射器、步槍式肩射榴彈發射器、自動榴彈發射器和迫擊炮式榴彈發射器等;
便攜式火箭發射器包括各類火箭筒、槍發大威力攻堅火箭彈和其他小型火箭發射裝置;
無坐力發射器有後噴火藥燃氣和平衡拋射式兩種。
其他類型的輕武器,包括各種刀具、弓、弩、激光槍、電擊槍、麻醉槍、單兵遙控攻擊彈藥、單兵導彈等。其中刀具品種較多,有多功能刺刀、傘兵刀、水下匕首等,在部隊仍然大量裝備;激光槍包括激光手槍、激光步槍、眩目器等;單兵遙控攻擊彈藥有遙控飛行攻擊、遙控爬行攻擊、布設遙控攻擊等類型。
輕武器還有其他分類方法,如按毀傷目標的方式,分為點殺傷武器、面殺傷武器;按戰術使用特點,分為自衛武器、突擊武器、壓制武器、反裝甲武器、防空武器;按裝備對象,分為單兵武器、班組武器等。主要作用是:
①進攻戰鬥中實施近距離火力突擊和支援近距離步兵突擊。
②防禦戰鬥中在較遠距離上狙擊或壓制進攻之敵,在近距離內遏制和粉碎敵步兵的衝擊。
③在特種環境中(叢林、山嶽、城鎮等)發揚火力、防身自衛。[2]
④在反裝甲的梯次火力配系中,步兵使用的火箭發射器、無坐力發射器以及破甲槍榴彈和反坦克手榴彈是近距離的火力骨幹。
⑤毀傷低空飛行目標(直升機、低空飛機等),殺傷降落中的傘兵。
⑥在游擊作戰、警戒、巡邏、偵察和自衛時是必備的武器。主要特點是:體積小、重量輕,可由單兵或小組攜行作戰;能單獨使用,配備設備少,後勤保障簡單;使用方便,開火迅速,火力密度大;環境適應性強,可以在惡劣的自然條件下作戰,特別適於在近戰和深入敵後的鬥爭中使用;品種齊全,任務適應性強,可用於在近距離殺傷和壓制暴露的生動目標,擊毀輕型裝甲目標,以及對付低空目標;結構簡單,易於製造,便於維護保養,成本低廉,適於大量生產和裝備,是軍隊中裝備數量最多的武器;
由於伴隨步兵行動,使用條件惡劣,對可靠性、機動性的要求較高。主要為:
①突擊步槍將繼續在結構和性能方面進行創新和發展。
②班用槍族將採用模塊化結構,形成槍械繫列,對不同種類武器之間零部件互換的要求弱化,側重強調彈藥和供彈具的通用。
③隨着軍隊武器裝備機械化、信息化的發展,輕武器不僅用於車載、機載、艦載的比例提高,而且對乘車射擊的性能要求將越來越高。
④隨着戰場不確定因素的增多,狙擊武器的地位將有所提高,連發武器將向着集束密集速射和單發精確狙擊的兩極方向發展。
⑤進一步提高輕武器光電瞄準具性能,大幅度增加裝備數量。
⑥發展遠程遙控操作武器,實施拐角射擊、人槍分離遠程操控,自動發現、識別目標和發射後自動修正。
⑦發展槍彈用的無鏽蝕底火,進一步減少鉛、銻、鋇等重金屬的含量。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輕武器,其主體又是什麼,又可分為幾類?搜狐網
- ↑ 輕武器是指哪些愛問知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