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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銃》是中國漢字里的一個名詞術語。

漢字是世界上比較古老的四大文字之一[1],也是我們國家優秀文明歷史的象徵,一直沿用至今,一個簡單的文字也道出了我國人們的聰明才智[2],哺育了世世代代的中華兒女,成就了中華民族一代又一代的輝煌。

名詞解釋

迅雷銃是 1598 年趙士禎參照鳥銃而創製的。迅雷銃有 5 個槍管,各長 2 尺多,重 10 余斤。槍管安裝在前後兩個圓盤上,中央為長木柄,棲上設有發火裝置的「機匣」,另外備有特製的小斧和一個半徑為 1 尺 6 寸的圓牌,柄末端裝槍頭,各個槍管上都裝有準星和照門。發射時將圓牌套在銃上,小斧倒插在地用來架槍,使機匣上的龍頭對準一支槍管的火門,按一下龍頭即發火,5 支槍管依次輪轉射擊。如果 5 槍放完,來不及裝填彈藥時,即可去掉圓牌,倒轉槍桿用長槍頭刺殺已逼近的敵人。

這類裝設有瞄準具的多管槍,加長了槍管,縮小了射擊口徑,其射速和射程都有明顯提高。更為主要的是提高了命中率,射擊機構更趨科學和精密。有的槍採用多管式輪轉發射,有近似機關槍的作用,射擊時可連續發火,不給敵人以喘息之機。從這些特點可以看出這類火槍已較接近於近代的步槍了。

比有瞄準具的火槍更進一步的是「鳥槍」。它是我國古代火器中最接近近代步槍的一種火器。1558 年,我國東南沿海一帶軍民與倭寇戰鬥時,從擄獲的倭寇手裡得到鳥槍,那時又稱「鳥嘴銃」或「鳥銃」。這種槍,銃身用熟鐵打造,重約 5~6 斤,裝有準星和照門,槍身長約 3 尺,嵌在木製的槍床(槍托)之上,槍床長約 5~7 尺,後部有把手並向下彎曲以便把握。銃口長出槍 2 寸,銃管是用鐵鍛造的,燒紅後,以四棱鋼錐旋轉鑽透成管。銃尾部有火門,並加蓋,槍床後部裝有「龍頭」和「規」(扳機),槍床內藏一根搠杖(通條),重 3 兩,用來推送火藥和彈丸。每次裝入黑色火藥 3 錢,從槍前膛裝入,鉛子每一顆重 3 錢。另外,每銃備有火繩,長 2 丈,重 3 兩。

發射時,將火繩點燃後按入龍頭,打開火門蓋,左手握槍床,右手緊握槍尾,用右手食指向後撥規(扣扳機),龍頭落在火門上,即燃藥發射。據宋應星說:鳥槍發射時,「一發而去,鳥雀遇於三十步內者,羽肉皆粉碎;五十步外,方有完形」。這種鳥嘴銃,由於身管長,所以射出的子彈「勢遠有力」,侵徹力較強,命中精確度也高。加上銃管下面裝有木床,發射時可以左手托住銃的前部,使銃身不易搖晃。另外,鳥嘴銃與以前各種火槍的最大區別是裝設有「龍頭」和「規」,「規」,就是現在所說的「扳機」,它是 15 世紀末由西歐人發明的,後來經荷蘭人傳入日本,16 世紀中葉傳到我國。「龍頭」和「規」的使用,把點火和瞄準兩個動作協調起來,大大提高了射擊時槍身的穩定性。正如《武備志》所說:「後手不棄把,點火則不動搖,故十發有八九中,即飛鳥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這一簡易的射擊機構可算是火槍史上的一項重大的改進,使得鳥槍作為新一代的射擊性火器,開創了步槍史上的又一紀元。

明代,自「鳥嘴銃」問世之後,不久便成為軍隊中必備的輕型射擊火器,並旦對鳥槍的形制進一步改進,不斷提高其射擊性能。由此鳥槍的種類也日漸增多。出現了魯密銃、掣雷銃、自生火銃;到了清代,鳥槍是軍隊裝備的主要火器,所以製造數量極大,而且宮廷要臣們多用於自衛和狩獵,格外重視鳥槍的研製,這就使得鳥槍的種類大增。據《清會典》和《皇朝禮器圖式》記載,僅有圖可查的就達 49 種之多,其中燧發槍(用燧石磨擦發火)有 3 種,其餘都是火繩發火的槍。主要的槍種有:御製自來火槍、御製神虎槍、大線槍、兵丁鳥槍等。史料中所記載的 49 種槍中,御用槍占 16 種,花槍、交槍共 18 種,線槍 14 種,兵丁鳥槍僅此一種是裝備軍隊,用於作戰的,其餘絕大多數是皇帝和王公大臣們用於防衛或行圍打獵所專配槍。諸多鳥槍中最重的要算「御製神虎槍」,全重 12 斤;最短最輕的是「三號自來火槍」,只有 2 斤 12 兩重(古代 16 兩為 1 斤),2 尺 4 寸 9 分長;槍身最長的為「兵丁鳥槍」,全長 6 尺 1 寸。鳥槍中除了「線槍」以外,其他都裝設有瞄準具、搠杖(通條)和雙叉。線槍周圍呈八棱形,槍床只有身管的二分之一長,既沒有搠杖也沒有雙叉。各種鳥槍雖然輕重不同,長短有差,但其形制和性能大同小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