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退卻亦作" 退卻 "。 1.卻行;倒退。《三國志·魏志·董卓傳》" 卓 聞之,以為 毖瓊 通情賣己,皆斬之"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吳 謝承 《後漢書》:" 卓 送至合中, 孚 因出刀刺之。 卓 多力,退卻不中。"《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二:" 同父 將馬三躍,馬三次退卻。" 茅盾 《子夜》十四:"車子動了,然而女工們不再退卻。"[1]
一種戰術
軍隊放棄所占領的陣地或地區,向後轉移的行動。是防禦的繼續。亦稱撤退。目的是為了保存力量,爭取主動,待機殲敵。分戰術退卻、戰役退卻和戰略退卻。退卻通常在強敵面前,處於不利地位的情況下,根據上級命令有組織有計劃地實施;獨立遂行任務時,則根據上級意圖和情況自行決定。在與敵直接接觸的情況下,退卻從退出戰鬥開始。退卻要周密計劃,秘密準備,正確選定退卻的時機、方向、路線、順序和終點;派出先遣支隊,預先占領退卻路線上的重要地區;組織強有力的掩護部隊和必要的調整勤務;加強對空防禦,防止敵從空中機動實施截擊;對追擊之敵可能利用的橋樑、隘路、渡場等進行破壞或設置障礙;保持順暢的通信聯絡,採取偽裝、佯動和各種反偵察措施,隱蔽退卻企圖,以達成退卻的突然性。不論是主動或被迫採取的退卻,都要堅定沉着,保持高昂的士氣和高度的戰鬥準備。
解釋
tuìquè
退卻
1.卻行;倒退。《三國志·魏志·董卓傳》「卓聞之,以為毖瓊通情賣己,皆斬之」裴松之注引三國吳謝承《後漢書》:「卓送至閤中,孚因出刀刺之。卓多力,退卻不中。」《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二:「同父將馬三躍,馬三次退卻。」茅盾《子夜》十四:「車子動了,然而女工們不再退卻。」
2.畏縮後退。宋葉適《劉靖君墓志銘》:「作邑者,要路之儲也,以改官為急。蓋有因緣屬託於破白之初矣,未有逡巡退卻於及格之際也。」浩然《艷陽天》第四一章:「馬之悅不能退卻,不能倒下!」
3.謂軍隊在作戰中向後撤退。《後漢書·皇甫規傳》:「郡將知規有兵略,乃命為功曹,使率甲士八百,與羗交戰,斬首數級,賊遂退卻。」毛澤東《論持久戰》六八:「退卻,屬於防禦一類,是防禦的繼續。」王西彥《眷戀土地的人·在退卻的路上》:「船夫隊長楊老二離開板渡,跟隨着部隊一起退卻。」
4.謂迫使撤退。《七國春秋平話》卷上:「臣乞三千兵,出城退卻齊兵。」
退卻·退縮
退卻·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