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賢師往瀘州為兩驅烏乞度牒錢頌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送賢師往瀘州為兩驅烏乞度牒錢頌》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黃庭堅的作品。
黃庭堅是江西詩派的開派宗師和領袖。該流派崇尚黃庭堅的「點鐵成金、奪胎換骨」之說。且詩派成員大多受黃庭堅的影響,作詩風格以吟詠書齋生活為主,重視文字的推敲技巧[1]。
“ |
一鳳將兩雛,往乞五色羽。 誰有大勢力,成此拮据心。 若無出家心,勤苦難成就。 但令發弘誓,誰不起慈悲 |
” |
— [北宋]黃庭堅 |
早年經歷
黃庭堅(1045年8月9日~1105年5月24日),字魯直,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洪州分寧(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與張耒、晁補之、秦觀都遊學於蘇軾門下,合稱為「門四學士」。生前與蘇軾齊名,世稱「蘇黃」。
幼年便聰穎過人,讀書數遍就能背誦。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書問他,他沒有不知道的。李常非常奇怪。以為他是千里之才[2]。
暮年餘暉
宋元符元年(1100年),徽宗即位,起任黃庭堅為監鄂州稅,簽書寧國軍判官、舒州知州,又以受部員外郎召用,他都推辭不就,請求為郡官,得任太平州知州,上任九天就被罷免,主管玉龍觀。黃庭堅在河北時與趙挺之有些不和,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秉承他的意向,呈上黃庭堅寫的《荊南承天院記》,指斥他對災禍慶幸,黃庭堅再一次被除名,送到宜州管制。
宋崇寧二年(1103年),以幸災謗國之罪除名羈管宜州。
崇寧四年(1105年), 轉到永州,黃庭堅未聽宣布命令就客死在宜州(廣西宜山縣)貶所,終年六十歲。
大觀三年(1109年)二月,門人蘇伯固、蔣湋護其喪歸葬雙井祖塋之西,建炎四年庚戌(1130年)高宗中興,贈直龍圖閣,德佑元年乙亥(1275年)太常寺議諡「文節」。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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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江西詩派一代詩宗黃庭堅的藝術成就,搜狐,2018-03-09
- ↑ 作夢中夢,悟身外身:被貶來貶去的黃庭堅將雙腳伸出了欄杆,搜狐,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