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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事件
圖片來自aboluowang

鄧玉嬌事件,亦稱「鄧玉嬌殺人案」、「鄧玉嬌刺官案」、「鄧玉嬌殺淫官案」等,是2009年5月10日晚發生於中國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野三關鎮的一起賓館女服務員出於正當防衛目的意外刺死、刺傷鎮人民政府人員的刑事案件。此案發生後迅速名震全國,爭議甚廣,鄧玉嬌也被許多民眾稱讚為「當代烈女[1] 」。同類案件有清代山東萊州府的陶文鳳案

事發經過簡介

2009年5月10日下午6點左右,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的人民政府人員鄧貴大、黃德智、鄧中佳等人到雄風賓館休閒中心夢幻城消費,其間三位官員要求服務員鄧玉嬌提供「特殊服務」,但遭鄧玉嬌拒絕,三位官員惱羞成怒之下便試圖強姦鄧;起初鄧玉嬌力求和平妥協,希望雙方各讓一步,但對方作風惡霸無恥糾纏,其後鄧玉嬌在幾人衝突中,出於正當防衛目的慌亂場地抓起水果刀,刺傷鄧貴大和黃德智,隨後主動將對方送醫急救,撥打110自首。而鄧貴大則搶救無效死亡。其中過程,爭議頗多。當晚,鄧玉嬌被羈押在野三關派出所。

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

偵查經過

5月11日,鄧玉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巴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偵查中,偵技人員發現鄧玉嬌隨身攜帶的包內有治療失眠症的藥物,並決定將鄧送往湖北恩施優撫醫院檢查鑑定。

5月12日,巴西公安局將鄧玉嬌送進了湖北恩施優撫醫院,優撫醫院對其採取了「約束性保護」措施:其手腕等部位被約束固定,活動能力及範圍受到限制。基於未收到委託鑑定書,院方並未對其進行精神鑑定。在院期間,鄧玉嬌在病床上呼喊「爸爸,爸爸,他們打我」。

5月12日,巴東警方首次通報案情:「5月10日晚,野三關鎮招商項目協調辦3名幹部陪同客人在鎮上一娛樂場所消費時,與一名服務員發生爭端,爭執中該服務員用水果刀刺破一名幹部的頸部動脈血管及胸部,致其不治身亡,另一幹部臂部受傷。」

5月13日,巴東警方再次通報案情:「5月10日晚7時30分左右,鄧貴大和同事鄧某與黃德智一起吃晚飯並飲酒後,前往該鎮雄風賓館夢幻城休閒。黃德智進門後,發現夢幻城員工鄧玉嬌正在休息室洗衣服,便詢問她是否可為其提供特殊服務。鄧玉嬌說,不提供特殊服務。黃德智聽後很氣憤,質問鄧玉嬌這是服務場所,你不是「服務」的,在這裡做什麼?雙方遂發生爭執。爭執中,鄧玉嬌欲起身離開,此時,跟在身後的鄧貴大說:「怕我們沒有錢嗎?」便隨手從衣袋裡抽出一沓錢在鄧玉嬌面前顯擺。鄧玉嬌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離開時,被鄧貴大按在休息室沙發上。鄧玉嬌欲起身,卻被再次按倒在沙發上,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鄧貴大連刺三刀,黃德智見狀欲上前阻攔,右手臂被刺中一刀。隨後,鄧貴大不治身亡。」

5月14日,《京華時報》報道,警方安排了醫生對鄧玉嬌進行身體檢查,但並未指出檢查的具體時間。該報道稱「檢查結果顯示,鄧玉嬌的血細胞偏低,患抑鬱症的可能性較大。」但有網友對這種說法的科學性表示質疑,認為血細胞偏低與抑鬱症沒有關係。

5月18日,巴東縣公安局第三次通報案情:「2009年5月10日20時許,鄧貴大、黃德智酒後陪他人到野三關鎮「雄風」賓館休閒中心「夢幻城」消費。黃德智進入水療區一包房,黃誤認為鄧玉嬌是水療區服務員,遂要求鄧提供異性洗浴服務,鄧以自己不是水療區服務員為由拒絕,雙方為此發生口角,鄧走出包房進入隔壁服務員休息室。黃認為鄧態度不好,尾隨其進入休息室並繼續與之爭吵。此時鄧貴大聞聲進入該房,亦與鄧玉嬌爭吵。鄧貴大稱自己有錢,來消費就應得到服務,同時拿出一疊錢炫耀並朝鄧玉嬌頭、肩部搧擊。鄧玉嬌稱有錢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務。爭吵中,休息室內另兩名服務員上前勸解,鄧玉嬌即欲離開休息室,鄧貴大將其攔住並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又欲起身離開,鄧貴大再次將鄧玉嬌推坐在沙發上,鄧玉嬌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受傷。黃德智見狀上前阻攔,鄧玉嬌又刺傷黃右大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5月20日下午,鄧玉嬌辦理出院手續,被送回巴東縣看守所。

5月20日,巴東縣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接受採訪,表示「從整個情節看,確實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這件事公眾、媒體角度要把它定位為一個悲劇,對死者、生者家人來說,也是悲劇。」「她為什麼喊爸爸,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我向你們保證,公安機關沒有打她。」

初步鑑定結論

公安機關最初認為她涉嫌故意殺人,最直接的依據是:

  1. 造成了鄧貴大的死亡結果;
  2. 鄧貴大身中兩處致命傷,並且這個過程當中,黃德智上去阻攔還中了一刀。

該案件中的黃德智、鄧貴大要求的交易未發生,只能定為「異性洗浴」。其他的證據尚在鑑別中,現在並不宜做出判定。「基本確認,前期爭執過程中,鄧玉嬌處在一個相對被動過程。」對鄧貴大行為的定性,警方表示,「黃德智與鄧玉嬌發生爭吵,鄧貴大過去,跟他的同伴共同表達一種不滿吧。」當記者問到鄧玉嬌感到了可能遭遇到的威脅,所以拔刀自衛的情況,警方指出,「這裡有個假想防衛問題,假想防衛是不會發生這種侵害,而是想象的」。

偵查終結

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機關偵辦的「鄧玉嬌案」已終結,並於2009年5月31日依法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 防衛過當。公安機關經過偵查,認定鄧玉嬌在遭受到黃德智、鄧貴大強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絕後遭受不法侵害,遂持刀將鄧貴大刺死、黃德智刺傷,屬於防衛過當
  • 自首情節。案發後,鄧玉嬌用自己的手機報警,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具有自首情節。
  • 強制措施。根據律師申請並考慮到鄧玉嬌的身體狀況,公安機關對其變更了強制措施,實施監視居住

辯護方

辯護人介入

5月14日中午,網友「超級低俗屠夫」吳淦在凱迪「貓眼看人」論壇上發帖,認為此案是鄧玉嬌在面對幾個男人對她的強姦威脅時,做出的正當防衛。並「建議大家一起用行動來幫助這個用修腳刀捍衛尊嚴的姐妹!」

5月15日,網友吳淦出發來到巴東。16日,其會見鄧玉嬌的爺爺及父母,隨後説服他們讓律師介入。17日,在與另一位叫陳萬的網友在恩施州會合後,吳淦與鄧玉嬌父母一起前往優撫醫院,與院方進行溝通後,探望鄧玉嬌。

5月18日,網友吳淦在獲得鄧玉嬌家人委託後,聯繫了北京律師,最後通過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聯繫到了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夏霖夏楠,免費幫助鄧玉嬌。當晚,兩位律師抵達巴東,19日下午4時,他們已經把會見鄧玉嬌的法律手續提交給公安部門。

5月21日16時左右,鄧玉嬌的母親張樹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代理律師夏霖、夏楠打電話給鄧母,告其切勿動鄧玉嬌的衣物。17時30分,兩位代理律師夏霖、夏楠與鄧玉嬌結束會談,走出看守所後,大呼「喪盡天良、滅絕人性」,並聲稱「該案很可能出現重大取證失誤。鄧玉嬌案發當天的內衣內褲至今沒被警方提取,而是被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帶回家中。鄧玉嬌明確說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當晚,放置了11天的鄧玉嬌衣物突然被張樹梅全部清洗。

5月22日上午,警方封存了鄧玉嬌的內衣內褲,但鄧玉嬌的代理律師夏霖表示:「已經沒有意義了,根本沒辦法提取指紋和其他重要証據了。」

5月22日下午,巴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通報了「鄧玉嬌案」偵辦的最新情況。通告中稱:「公安機關以雄風賓館休閒中心夢幻城涉嫌色情服務,於22日對雄風賓館經理賀德紅進行了依法傳喚。經警方找鄧玉嬌、有關證人進一步調查和現場勘察,證實不存在鄧玉嬌被強姦的事實。鄧玉嬌及其母親和其他親屬對受委託律師不顧事實向外散布「鄧玉嬌被強姦」一事感到非常憤慨。隨後,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已聲明與受委託律師解除委託關係。另外,公眾關注的「鄧玉嬌案」中「第三人」系巴東縣野三關鎮財經所轉制分流人員鄧中佳,公安機關認定其沒有違法行為。

5月25日晚,兩夏律師聲稱其委託關係仍然有效,並停留在巴東,在媒體見證下,代表當事人鄧玉嬌向巴東公安局,提交針對黃德智的控告書。控告書中稱

5月10日晚飯之後,KTV服務員鄧玉嬌在雄風賓館一樓水療區五號房洗衣。鄧玉嬌說:「水療區就是女性給男人賣淫的地方」。洗衣時,一個「高個子戴眼鏡的男的」(即黃德智)進入房間,將門鎖上,稱其要洗澡。鄧玉嬌不從,向外走,欲開門離開,黃德智一把將鄧玉嬌拉倒在門口床上,褲子被黃德智一拉即下,黃德智又脫其內褲,並以手摸其下體。鄧玉嬌用腳踢黃德智,黃被鄧玉嬌踢下床去。鄧玉嬌將鎖打開後跑進休息室。黃德智與鄧貴大先後尾隨入內。鄧貴大指着鄧玉嬌罵:「你不就是要錢嗎?信不信我今天用錢砸死你!」遂拿出一疊人民幣,向鄧玉嬌臉部搧擊。每搧一下,鄧玉嬌便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後沙發處。鄧玉嬌多次欲離開,被拖回。鄧玉嬌就從包中拿出水果刀,雙手背在身後。鄧貴大推鄧玉嬌胸前,將其推倒在沙發上。黃鄧二人撲上來,鄧玉嬌就拿刀向前亂刺。鄧玉嬌遂打110報警。

參考文獻

  1. 烈女,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