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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漁港

圖片來自ltn

重光漁港位於台灣澎湖縣馬公市重光里(後窟潭),主管單位為澎湖縣政府,屬第二類漁港。重光漁港是澎湖縣白沙鄉大倉嶼唯一與澎湖本島對渡的港口,白沙鄉公所有提供交通船定期往返兩地。

介紹

澎湖縣馬公市重光里舊稱「後窟潭」,清領時期聚落之處環繞三座水窟(現僅剩兩座,一處已被填埋),且位於軍政中心媽宮社的後方,因而得名。[1]

重光漁港乃澎湖縣政府動用民國77年至85年(1988年-1996年)的「第二期臺灣地區漁港建設方案」經費興建,使用經費新台幣2536萬元;而民國86年至89年(1997年-2000年)的「第三期臺灣地區漁港建設方案」中,又使用新台幣532萬元。根據2005年出版的《續修澎湖縣志.財政志》資料,使用於重光漁港的工程經費總計為新台幣3095萬元。

重光漁港現有泊地約1.3公頃,突堤約54公尺,碼頭四百餘公尺。重光漁港鄰近西衛漁港,開口西向對望澎湖內海,包含大倉嶼北山嶼漁翁島等處,並在臺灣漁港舊制分類歸屬為地方性漁業的第三類漁港[2],但因缺乏陸上漁業設施,所載漁獲仍送往馬公港。「澎湖縣港澳整體發展評估規劃」中,重光漁港被列為「區里船筏漁業基地」,可是港口水淺,凡退潮後可見圓嶼、開地、虎仔頭等形狀不一的淺坪裸露[3],船筏皆需等候潮水上漲才能進出。

此外,澎湖觀音亭遊憩區設有行人步道和自行車道,經行七一三紀念公園[4],綿延草樹仔尾、火燒坪(今光明里)等,接壤至市郊的重光海堤、漁港,迄於西衛漁港,在濱海外圍皆舖設共11.6公里的沿岸堤防,供民眾和遊客健行運動之用。

爭議

馬公市重光里的漁港作為白沙鄉大倉嶼長期往來澎湖本島的對渡港,早先便互有口頭協議:「大倉島上的垃圾隨船暫時安置重光漁港,白沙鄉公所會再派清潔隊的垃圾車至重光漁港清理移運」,但大倉嶼的垃圾因長期隨意丟至重光里碼頭上,且白沙鄉公所也屢屢未即時派垃圾車清運,導致重光里民怨聲載道。2015年間,一次在大倉嶼船隻又隨意棄置垃圾時,重光里民出面勸阻,卻反遭大倉人嗆聲:「港口不是你的,有本事就來『封港』!」里民立即將此事上報重光里長陳天成和馬公市公所等單位,之後連絡澎湖縣政府的環境保護局處理,因環保局人員來到現場後並無開罰意圖,令時任馬公市長葉竹林(任期:2014年-2018年、2018年-2022年)大為光火,揚言禁止大倉所有船隻駛入重光漁港,隨後時任白沙鄉長莊美李、大倉村長鄭尊任連忙趕赴現場表達歉意,並派清潔隊將成堆的垃圾運走,才解決此一事端。

參考文獻

  1. 顏, 尚文. 〈重光里〉. Penghu.Info|澎湖知識服務平台. 2005 (Chinese (Taiwan)). 
  2.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 《台灣的漁港》. 台北縣: 遠足文化. 1994. ISBN 9867630386 (Chinese (Taiwan)). 
  3. 林, 文鎮; 葉, 茂生. 《馬公市各里人文鄉土叢書.第六輯》. 澎湖縣: 馬公市公所. 2006. ISBN 9860058733 (Chinese (Taiwan)). 
  4. 鄭, 隆正. 〈觀音亭步道的「713紀念公園」四不像 扁政府時代浪費人民血汗錢〉. 澎湖日報. 2010-07-05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