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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秀山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重慶市秀山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簡稱秀山國土房管局或秀山國土局。主要負責秀山縣境內的土地,房屋,礦產,地質地災事物的管理。

目錄

人員編制情況

全局編制數147名,其中,行政編制16名,實有17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 2 名,實有 2名;事業編制129名,實有109名。退離休19名,退伍安置(非在編)7名。

機構設置情況

(一)內設行政科室情況

1.辦公室,設領導職數1名。

職能職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訪、信息、黨務、接待、保密、綜合治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訂土地、礦產資源、房屋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負責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管理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2.財務科,設領導職數1名。

職能職責:負責組織、監督國家、市和縣有關財務管理和收費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實施,會同有關科室調查擬訂收費管理方面的地方性管理政策和規定;負責本局的財務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管理辦法;編制財務年度收支計劃和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匯總、審核會計報表;負責審核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決算和大型項目經費,統一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各項經費開支(含專項經費),並實施財務監督;會同有關業務科室做好各項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國家、市和縣的有關收費標準;辦理相關收費許可證;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各項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對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對直屬單位的財務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審核財政撥款的使用情況;會同有關科室做好財務、統計[1]和收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承擔所屬單位職工工資管理。

3.規劃耕保科,設領導職數1名。

職能職責:組織編制、修訂並實施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承擔建設用地預審工作;組織編制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承擔耕地保護工作,負責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管理和耕地開發復墾、土地開發整理的管理;負責農用地轉用的報批管理,辦理農村集體土地徵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土地徵用的安置補償管理;辦理劃撥用地的審核、報批手續;負責臨時使用土地的審批管理;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出讓金徵收等工作。

4.權籍科,設領導職數1名。

職能職責:負責城鎮、農村土地、房屋登記發證管理和年檢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整、變更調查及統計;負責集體非農用地、「四荒」土地流轉管理;負責企業改制中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管理;負責編制、修訂全縣土地等級和基準地價;負責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管理;負責土地房屋中介、評估機構及人員的資質管理;負責土地權屬糾紛的調解; 負責土地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市不動產登記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起草制定全縣不動產登記管理相關規定,指導土地登記(含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

5.礦管科,設領導職數1名。

職能職責:組織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地質勘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礦產資源的儲量管理和分析;依法進行一類礦產探礦權、採礦權登記發證和轉讓的審批,依法打擊查處非法小煤窯等違法行為;調處探礦權、採礦權糾紛;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和採礦權價款及使用費的徵收。

6.房管科,設領導職數1名。

職能職責:起草並組織實施全縣房改規劃、實施方案和各項房改政策方案;定期通報全縣各類房屋的重置價和市場指導價;負責管理房地產市場,規範房地產市場行為;負責商品房預售登記、核發許可證;負責城鎮房屋拆遷項目的管理,核發拆遷許可證,公布拆遷公告,控制拆遷總量,制定拆遷安置標準;負責對拆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監管和組織房屋安全鑑定工作;負責拆遷單位和拆遷人員的資質管理;負責調處、裁決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負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等住房貨幣化分配製度的推行;對全縣房改資金進行統一管理;負責物業管理[2]企業及人員的資質管理;負責規範和完善城鎮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組織編制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管理;負責全縣公有住房出售、登記、評估、審批、辦證;負責全縣公有住房出售、租賃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工作,監督房改售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7.群眾工作辦公室(信訪室),設領導職數1名。

職能職責:負責收集分析本部門群眾工作情況;負責組織本部門幹部下訪群眾工作;負責受理辦理本部門職能範圍的信訪事項;負責開展群眾工作、信訪穩定工作政策法規宣傳和社情民意調查,引導、教育群眾依法信訪;負責協助其它單位處理相關信訪問題。群眾利益訴求集中的縣級部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