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火燒車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陸客團火燒車案發生於2016年7月19日台灣,司機蘇明成縱火拉乘客陪葬。台灣司機因為指奸女導遊,保釋候三審期間被妻兒拋棄而預謀自殺,飲高粱酒壯膽後在駕駛遊覽車往桃園機場途中縱火自焚並拉乘客陪葬,火災導致車禍。全員26人燒死,包括中國大陸遼寧省旅行團24人(其中22人為大連人)[1]。
事後初期,台灣輿論以為是交通意外,由此大規模討論遊覽車的安全問題,先揭露「拼裝車」安全有問題,並揭露遊覽車業界為了防盜而普遍違法在逃生門設暗鎖的陋習,令到這次事故後乘客從裡面、救援人員從外都打不開門,困住被活活嗆死 。然而在9月檢方報告只怪罪於司機醉酒縱火自焚,遊覽車自身問題被忽略。大陸家屬起初以為是交通意外在7月和解,9月報告出爐才知道是司機縱火,批評台灣和解前隱瞞。
這是繼2010年蘇花公路遊覽車20名廣東省旅行團員死亡、2015年復興航空基隆河空難31名廈門市旅行團員死亡後,台灣最嚴重的旅客交通事故。
經過
遊覽車於中午12時57分,往桃園機場行經國道二號西向4.2公里大園路段時,車頭就開始起火燃燒,並在左邊車道搖搖晃晃行駛了1.3公里,直到駛至2.9公里時(一說2.8公里)處突然失控,整輛遊覽車撞擊左邊防撞欄,再扭向右邊,再撞擊右邊防撞欄,一位警察和一名男性民眾手持滅火器狂砸車窗試圖救人未成,火勢於13時21分撲滅,過程約半小時,但因密閉空間加上濃煙密布迅速灌滿車廂,從而導致全車人員,包括台灣籍遊覽車司機蘇明成、導遊鄭焜文,以及24名中國大陸籍遊客來不及逃生,當場被燒死、高溫燙死或被濃煙等有毒氣體嗆死,焦屍多堆疊在5排後的逃生門,雖有8個逃生門,但逃生門因被鎖上暗鎖而乘客不知如何操作,且車門被撞斷的護欄夾住,無法開啟,濃煙密布也使得來不及敲擊安全車窗4個角落,車輛也被燒得焦黑如炭只剩骨架,也是2006年來,發生的37件營業大客車冒煙、起火等火災事故中,第二起車輛全毀的意外。
調查
輿論早期揣測
輿論早期揣測,但事後排除的原因有:車內電線短路走火,尤其車內變壓器私自改裝升壓,供電給飲水機、冰箱、駕駛座前插座等,造成電壓不穩短路。
也有認為與低價團有關的論調,但又有指遊覽車火災並非低價團的典型風險,無法成立相當的因果關係。
調查報告:縱火自焚
7月29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對駕駛遺體的化驗結果顯示,遊覽車駕駛的胃部、血液與尿液都有酒精殘留,有酒後駕車行為,追查方向除了電線走火外,也往人為自焚方面推論,也不能排除有自焚尋短的可能,顯示蘇明成有可能是自殺,並蓄意縱火拉導遊及全車乘客人員陪葬,根據出租公司的證詞,蘇在6月17日至7月11日已經連休了25天的長假後卻突然回公司,而且只接中國大陸旅客的司機,並表明預計接完這一團他就會離職。
9月10日,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調查認定就是遊覽車司機蘇明成因為性侵案被判刑與家庭壓力等因素,預謀自殺縱火,蘇在旅行團行程第4天於嘉義市博愛路信義加油站為遊覽車加油後,另變裝購買汽油,後於高雄市的飯店分裝,行程的最後1天先飲酒壯膽,待遊覽車距離機場約僅3公里時在駕駛座潑油自焚,火勢迅速延燒加上車輛失控。。但因蘇明成已死亡,視司機為「殺人案嫌犯」,全案不起訴並結案[2]。
台灣媒體對遊覽車安全的大討論
事後初期,台灣輿論以為是交通意外,由此大規模討論遊覽車的安全問題,先揭露「拼裝車」安全有問題,並揭露遊覽車業界為了防盜而普遍違法在後方逃生門設暗鎖的陋習,令到這次事故後乘客從裡面、救援人員從外都打不開門,無法逃出。然而在9月檢方報告只怪罪於司機醉酒縱火自焚,遊覽車自身問題被忽略。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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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7·19」火燒車事件周年祭:兩岸傷痕猶在 往事不能如煙 ,搜狐,2017-07-19
- ↑ 蔡英文回應陸客團火燒車調查結果 稱要表現同理心 ,長沙晚報網,201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