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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正式進入三級警戒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5日)緊急召開會議,表明昨日一口氣新增180多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因此今日提高防疫層級,雙北市政府一定要強力配合,全民一起防抗疫情。[1]
目錄
進入「第三級警戒」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5日)宣布台北市、新北市(雙北)進入「第三級警戒」。
依照公布規定,來到第三級警戒,除了必要性服務場所外,其餘營業場所都會關閉,幾乎已是「半封城」狀態。
指揮官陳時中今日指出,雙北市這次要升到三級警戒,時間將從5月15日5月28日為止。室內聚會限5人、室外10人。 [2]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7)日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早召開行政院擴大防疫會議,會中由指揮中心報告上週全球與國內疫情發展、國內各項醫療量能,疫苗施打規劃以及由各部會報告各項防疫作業執行狀況。
針對目前疫情仍未穩定,院長蘇貞昌在審酌各部會意見後,凝聚共識並做出裁示:延長全國的三級警戒管制,為期兩週至6月28日,全國各級學校也配合停止到校上課至暑假,相關措施由陳時中指揮官於今日下午指揮中心例行記者會中宣布。[3]
三級警戒區域醫療應變
1.擴大開設專責病房。
2.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
3.分艙分流。
4.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
5.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
北北基桃應變醫院已啟動
針對醫療體系應變,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北北基桃應變醫院都已啟動,至於未來專責醫院、網區應變醫院也要逐步清空,應付大量傷患。
行政院今天上午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因應疫情加強的防疫措施,會中媒體詢問全台灣負壓病房數量,負壓病房如果不夠如何處理?[4]
陳時中表示,二級的時候已經發函要求醫院重啟專責病房和負壓隔離病房,全部都要恢復,昨天也整理過,北北基桃相關應變醫院有沒有啟動,目前都已經啟動,至於未來專責醫院、網區應變醫院也要逐步清空,應付大量傷患,一般醫療盡量維持穩定度,每一個相關醫療應變都逐步啟動進行。
針對第三級警戒區域醫療體系應變,陳時中會中說明,會擴大開設專責病房、分艙分流、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並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
三級警戒,強制關閉商家「5大措施」
指揮中心公布的疫情警戒標準,來到第三階段後共有5大措施:
一、外出全程都必須配戴口罩;
二、將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的聚會;
三、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以外,其餘營業及公共場所皆關閉;
四、營業及公共場域落實戴口罩及社交距離。
第五點,若是發生群聚的社區,指揮中心必要時會執行「快速圍堵」,民眾須配合病毒篩檢,且不得任意離開圍堵區,並停止所有聚會活動及停課。
第三級警戒區,9大防疫指引
新北市、台北市防疫警戒今正式進入第三級,防疫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獨立拉出雙北目的,就是要把二三級分開,並呼籲二三級範圍內的民眾非必要不要移動。而除了指揮中心明定3大防疫措施外,行政院也公布九大防疫指引,希望與民眾共同度過難關。[5]
防疫指揮官陳時中在記者會上表示,新北市、台北市防疫警戒今正式進入第三級,雙北周邊縣市維持二級,而他也呼籲,處於二三級交界處的民眾,非必要請勿移動。而這次將雙北拉出來,目的就是要做出區隔、完成區域分開。[6]
9大防疫指引
1.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2.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4.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5.營業場所及洽機關: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6.職場及工作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7.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8.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9.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公共場所因應措施
1.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歌廳、餐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身休閒中心含提供壓、三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民運動中心)、室內幕式高爾夫辣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2.全國宗教祭祝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境相關活動,包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3.全國中、小學校園停對外開放。
4.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二、三級地區民眾不要移動
雙北周邊縣市維持二級,而陳時中也呼籲,處於二三級交界處的民眾,非必要請勿移動。
三級警戒區外應關閉之場所
1.觀展觀賽場所: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活動中心、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2.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