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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瘦馬
圖片來自sohu

養瘦馬,是時期的一種青樓行當。當時以揚州的風氣最盛,稱「揚州瘦馬」。揚州在兩淮(淮南淮北)鹽商的聚居地,鹽商生活奢靡。為滿足鹽商等富豪的變態性心理需求,經紀人(人伢子、老鴇)先出資把貧苦家庭中面貌姣好的女孩買回後調習,教她們歌舞、琴棋、書畫,長成後賣與富人作妾或入煙花柳巷,從中牟利。初買童女時不過十幾貫錢,待其出嫁時,可賺達千五百兩。人見有利可圖,競相效法,蔚為風氣。

清人章大來《後甲集》解,揚州人多買貧家小女子,教以筆札歌舞長即賣為人婢妾,多至千金,名曰「瘦馬」。「瘦馬」還被分為三、六、九等,丁耀亢續金瓶梅》記載,第一等「瘦馬」被教授「彈琴吹簫、吟詩寫字、畫畫圍棋、打雙陸、抹骨牌、百般淫巧」,這樣的「瘦馬」能賣得一千五百兩以上的銀子

參考書目

  • 顧張思:《土風錄》卷二
  • 潘洪鋼:《清代揚州的「養瘦馬」風俗》,《民俗研究》2005年第2期

文學描述

唐朝白居易有感〉詩三首之二:「莫養瘦馬駒,莫教小妓女。」

明末張岱的《陶庵夢憶》一書記有《揚州瘦馬》:「揚州人日飲食於瘦馬之身者數十百人。」「至瘦馬家,坐定,進茶,牙婆扶瘦馬出,曰:『姑娘拜客。』下拜。曰:『姑娘往上走。』走。曰:『姑娘轉身。』轉身向明立,面出。曰:『姑娘藉手睄睄。』盡褫其袂,手出、臂出、膚亦出。:『姑娘:曰自相公。』轉眼偷覷,眼出。曰:『姑娘幾歲?』曰:幾歲,聲出。曰:『姑娘再走走。』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門裙幅先響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曰:『姑娘請回。』一人進,一人又出。看一家必五六人,咸如之。」

明末清初褚人穫《堅瓠續集·金陵詞客》 :「金陵一詞客僑庽吳門,家蓄粉頭為業,俗名養瘦馬。」

清乾隆年間趙翼《陔餘叢考·養瘦馬》:「揚州人養處女賣人作妾,俗謂之養瘦馬。其義不詳。白香山詩云:『莫養瘦馬駒,莫教小妓女,後事在目前,不信君記取;馬肥快行走,妓長能歌舞,三年五年間,已聞換一主。』宋漫堂引之,以為養瘦馬之説本此。」

清乾隆年間夏敬渠的小說《野叟曝言》·第三四回:「便鬨傳了揚州一府,凡是養瘦馬的,都領他去相看,他總不中意。」

清同治年間吳熾昌[1] 《客窗閒話》卷四「瘦馬」條記載:「金陵匪徒,有在四方販買幼女,選其俊秀者,調理其肌膚,修飾其衣履,延師教之,凡書畫琴棋,簫笛管弦之類,無一不能。及瓜,則重價售與宦室富商為妾,或竟入妓院,名之曰『養瘦馬』。遇有貧家好女子,則百計誘之,有受其誑追悔莫及者,不知凡幾。」

茅盾文學獎獲得者熊召政在其獲獎小說《張居正》中寫道:「粉唱也分有四大流派,即大同婆姨、泰山姑子、揚州瘦馬、杭州船娘。」

參考文獻

  1. 吳熾昌,zhonghuadianc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