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食品與醫藥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首都食品與醫藥》自1994年創刊,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由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首都食品與醫藥》雜誌社主辦的學術半月刊,CN:10-1288/R,ISSN:1005-8257。本刊積極探索、勇於創新,主要交流該領域的最新發展與實時熱點問題。
目錄
期刊簡介
是醫藥衛生公認的權威雜誌,是北京市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性刊物,是唯一授權刊登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公告、通告通報的指定媒體,同時也是國內外醫藥發展動態,交流藥品醫療器械管理工作、藥檢技術、臨床醫學、藥學[1]等的最佳媒體。
館藏
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
被以下數據庫收錄
萬方收錄(中)
上海圖書館館藏
國家圖書館館藏
知網收錄(中)
維普收錄(中)
首都食品與醫藥雜誌期刊榮譽
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
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
首都食品與醫藥雜誌欄目設置
公告通告、藥監動態、治賄新聞、基層園地、藥品註冊指南、工作研究、名醫手記、綜述。
首都食品與醫藥雜誌社審稿
1個月內
首都食品與醫藥雜誌特色
1.《首都食品與醫藥》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單位介紹信,其內容包括對稿件的真實性、保密性審查的結論,並保證未一稿多投。作者的姓名、單位、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須寫清楚。文章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文字簡練、結論準確。國家、省、市級基金項目或獲獎項目論文優先刊登,並請在介紹信或稿件後註明基金批准單位、獲獎名稱。內容範圍須為治療經驗、臨床用藥、製劑研究、檢驗技術和學術動態等。字數一般不少於3000字。
2.中文藥品名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和國家藥典委員會編寫的《藥名詞彙》(化學工業出版社,1997年版)為準,國外新藥名稱用國際非專利藥品名(INN),除特殊情況(如藥品不良反應報道)外,一律使用藥品通用名。不常見的藥名和新藥名在文中首次出現時應註明英文名。醫學名詞應以全國自然科學[2] 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規範名詞(科學出版社出版)為準。
3.《首都食品與醫藥》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且又得體的地方,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下列情況應使用漢字:①數字作為詞素構成定型的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或具有修辭色彩的語句,如「十二指腸」;②兩個數字並列使用,表示概數,如「三五天」;③形容詞前面的數字,如「該研究方法具有五大優點」;④不定量詞,如「任何一件事」;⑤並列的幾個阿拉伯數字與復指數相連時,復指數要用漢字,如「幾組數據中都含有2、5、8三個數」;⑥農曆和中國清代以前的歷史紀年,如「正月初六、辛亥年六月十日」;⑦古籍文獻標註中的卷次、頁碼等。公曆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年份要寫全稱,並且要避免使用因時間推移而易被誤解的詞,如「去年」。百分數的起止範圍不可省略百分號,範圍號用「~」表示。實驗數據應作必要的統計處理,並給出關鍵性數值(如t值、P值、χ2值),平均數皆應伴以標準差,兩組或多組之間比較要說明標準化處理過程。應正確使用單位名稱,如質量(棄用名為重量)、體積質量、密度、相對體積質量、相對密度(廢棄名為比重)、質量分數、質量濃度(廢棄名為濃度)等。
4.本刊常用代號和縮略語:s(秒)、min(分)、h(小時)、d(天)、a(年)、kg(千克)、L(升)、ml(毫升)、IU(國際單位)、U(單位)、kPa(千帕)、iv(靜脈注射)、ivgtt(靜脈點滴)、im(肌內注射)、po(口服)、qd(每日1次)、bid(每日2次)、tid(每日3次)、qod(隔日1次)、T(體溫)、R(呼吸)、HR(心率)、BP(血壓)、SBP(收縮壓)、DBP(舒張壓)、ECG(心電圖)、EEG(腦電圖)、SPO2(血氧飽和度)、r/min(轉/每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