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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鵬遠
圖片來自hk01

魏鵬遠(1959年),遼寧葫蘆島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貪腐官員。有人計算,魏鵬遠在國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時間裡,平均每天掙10萬元。

魏鵬遠畢業於阜新礦業學院(現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畢業後先後進入北京煤炭設計院、煤炭工業部計劃司、國家經貿委行業規劃司、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煤炭處工作。2008年國家能源局成立,魏鵬遠由煤炭處處長升任為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正處級)。期間參與大量煤電聯營改組活動,促使山西同煤集團控股中電投漳澤電力、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山西國際電力戰略重組,山西西山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受讓中國華電集團所屬山西和信電力發展有限公司轉讓的股。2014年5月,魏鵬遠被帶走調查,其家中發現2.3億現金,後從北京一家銀行的分行調去16台點鈔機清點,並當場燒壞了4台。

2015年1月28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魏鵬遠的案件已由河北省保定市[1] 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5月27日,魏鵬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已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河北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同年12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魏鵬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魏鵬遠在庭審中表示認罪,此案將擇期宣判。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魏鵬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魏鵬遠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產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法院認定魏鵬遠涉案金額達人民幣3.42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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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保定市,tripadvis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