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承昊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黃承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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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東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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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浙江嘉興府秀水縣 | |
字號 | 字屢素,號闇齋 | |
出生 | 萬曆四年(1576年) | |
逝世 | 約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 | |
親屬 | (祖父)黃錝、(祖母)葉氏 (伯)黃正色、(父)黃洪憲 (弟)黃承玄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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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承昊(1576年-約1645年),字屢素,號闇齋,晚號樂白道人、妙喜散人,浙江秀水縣(今嘉興市)人。明朝學者。
人物生平
黃洪憲次子。幼年多病,好硏究醫理,重養生。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順天府秀才,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應天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授大理寺評事,升吏科給事中,轉刑科。天啟五年(1625年),工部右侍郎南居益總督河道,黃承昊劾奏其「倚傍門戶,躐躋通顯」,被罷官。魏大中為閹黨陷害入獄,黃承昊因曾相助大中而被罷官。崇禎初年起復,官戶科右給事中,[1]調工科左給事中。隨後出為河南鹽驛副史,累官廣東按察使。致仕歸。約卒於清順治初。[2]有未婚妻名沈伯姬,十八歲亡,後娶妻沈紉蘭。
主要著作
著有《折肱漫錄》、《律例析微》、《讀律參疑》、《律例互考》、《闡幽錄》、《闇齋吟稿》、《醫宗撮精》等。編有《嘉興縣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