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為省司法廳的部門管理機構,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的,機構規格為副廳級[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監獄工作方針、政策和監管改造罪犯的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監獄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制度,依法對罪犯進行刑罰執行和改造[2]。
(二)監督指導監獄(所)刑罰執行、獄政管理、生活衛生管理、教育改造和勞動改造;負責罪犯保外就醫的審批;負責在押罪犯獄內再犯罪的預防和偵破。
(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幹警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統戰工作。
(四)負責現代化文明監獄(所)建設。
(五)制定直屬單位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六)承擔監獄國有獨資公司管理責任,協調監獄與監獄企業的勞務合作,組織罪犯勞動改造;負責監獄勞動安全工作。
(七)指導管理監獄(所)信息化建設、監獄(所)科技工作,負責監獄(所)獄政設施和武器裝備的管理;
(八)承辦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文字綜合、文電、信息、機要、通訊、保密、檔案、信訪、安全保衛和行政後勤等;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
(二)獄政管理處。
監督管理全省監獄(所)的獄政管理。擬訂獄政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罪犯的調遣、分押分管、分級處遇、獎懲考核和獄政檔卡管理;負責獄政設施和技術裝備的管理;負責與武警部隊武裝看押的協調;負責監獄(所)信息化建設。
(三)教育改造處。
監督管理全省監獄(所)的教育改造。擬訂教育改造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對罪犯進行思想、文化、技術教育;負責指導現代化文明監獄(所)創建;負責指導監獄入監教育、出監教育、個別教育、監區文化建設和社會幫教;負責指導罪犯心理矯治;監督管理「法 輪功」等邪教類罪犯教育轉化;負責省級罪犯改造積極分子審核;負責監獄(所)和教育改造和宣傳。
(四)刑罰執行處。
監督管理全省監獄(所)的刑罰執行。擬訂刑罰執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罪犯的收押、釋放;承擔死緩、無期徒刑罪犯減刑審核和有期徒刑罪犯減刑、假釋備案;負責罪犯保外就醫的審核和罪犯的申述、控告、檢舉;監督刑罰公開工作。
(五)生活衛生管理處。
監督管理全省監獄(所)的生活衛生管理。擬訂生活衛生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罪犯實物量標準落實情況;指導罪犯伙食管理和醫療保障;指導監獄醫院醫務人員的業務以及醫院的分級管理和藥品管理;組織、協調罪犯疾病預防控制。
(六)獄內偵查處。監督管理全省監獄(所)的獄內偵查。擬訂獄內偵查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獄在押罪犯獄內再犯罪防範和打擊;負責對獄情動態進行調查研究;指導和監督獄內耳目建設、獄內案件偵破、審理和移送。
(七)勞動改造管理處。
監督管理全省監獄(所)的勞動改造。擬訂勞動改造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獄(所)勞動生產項目、勞務加工項目的審核;協調監獄與監獄企業勞動改造工作事宜;指導罪犯勞動改造和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八)發展規劃處。
擬訂監獄(所)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建設計劃;研究提出監獄(所)建設投資相關配套措施;指導、協調監獄(所)建設項目的審核、論證並監督實施;負責直屬單位的統計工作。
(九)財務裝備處。
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預決算;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監督管理監獄(所)物資裝備供應,監督直屬單位經費下撥執行情況;按有關規定收繳罪犯勞動補償費並商有關部門核撥使用。
(十)審計處。
負責直屬單位內部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審計;負責領導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和其他人員經濟責任的審計;負責專項經費、固定資產的審計;指導直屬單位審計業務建設。
(十一)政策法規處。組織監獄工作政策調研,負責監獄工作簡報、史志、監獄工作年鑑、黑龍江監獄等編發;指導直屬單位法制建設,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法律應訴等事宜;負責規範性文件、規章制度的核准;組織開展目標管理考核。
(十二)採購管理辦公室。
擬訂直屬單位集中採購的具體管理辦法;監督指導直屬單位集中採購活動;受理直屬單位集中採購投訴;承擔與上級採購部門溝通、協調等事項。
視頻
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構成圖 ,中共黑龍江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 新中國監獄工作政策的發展變化 ,道客巴巴,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