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中美貿易爭端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1996年中美貿易爭端,是於1996年4月30日至5月20日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利堅合眾國[1] 之間一次貿易衝突。
歷史
1995年2月,中美兩國簽署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後,美國將中國列入其特別301條款「重點考慮國家」名單,並於5月15日由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布對中國出口到美國的紡織品、服裝和電子產品等價值30億美元的產品實行貿易報復,將關稅提高到100%,該措施30天後生效。隨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出了嚴正聲明,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不滿。聲明說,中國政府十分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自中美達成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以來,中國政府堅決、認真、負責地履行了自己的承諾,為制止和打擊對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做了大量的工作。因此,美國政府指責中國政府沒有履行中美關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議是缺乏根據的。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七條的決定,對美國的報復措施採取了相應的反報復措施。規定對原產於美國的農牧產品、植物油、車輛及其零配件、通訊設備、各種照相機、遊戲機、遊戲卡、錄音機、煙、酒、化妝品、照相膠捲等商品除正常徵收進口關稅外,還要加徵稅率為100%的特別關稅。還規定暫停進口產於美國的電影片、電視片及錄像帶等音像製品,暫停受理和審批美國農藥、藥品製造商根據中國農業化學物質產品和藥品行政保護條例所提出的申請,暫停受理和審批美國在華投資設立商業旅遊、內外貿企業及設立分支機構和代表處。以上措施將於美國對中國出口產品貿易報復措施生效時生效。5月17日,美國國務卿沃倫·克里斯托弗對華政策發表講話,表示美國不希望同中國打貿易戰。5月20日,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宣布無條件延長中國最惠國待遇,兩國關係才趨向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