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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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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於2019年12月21、22日進行的一場以選拔為目的的全國範圍的招生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019年8月19日,教育部發布《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確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1]
目錄
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考試初試
初試時間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 初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1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3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准考證》及考點和招生單位公告。[2]
報名要求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名時間
預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3]
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具體時間、要求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並按規定完成現場核對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繳納報考費、採集本人圖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補辦。
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複印件。
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網上報名信息經考生現場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
打印准考證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准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考試複試
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4]
專業調劑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五)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九)相關招生單位自主確定並公布本單位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十)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十一)符合調劑條件的國防生考生,可在允許招收國防生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單位間相互調劑。
(十二)自劃線高校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招生單位(含各院、系、所)的調劑工作辦法,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養、獎助、就業等相關政策。招生單位也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招生單位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招生單位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考生錄取
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各招生單位破格複試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單位碩士生招生計劃的3%。
單獨考試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下達的單獨考試招生限額,且錄取要符合有關要求。
在本招生單位內,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信息公開
招生單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應當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註冊。
公示期間,招生單位應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招生單位。
公示結束後,招生單位應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註冊均以招生單位上報平台的信息為準。
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
招生考試其他有關事項,請參見《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或登錄「研招網」瀏覽查詢報考須知和各相關單位網上公告。
為幫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將於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網」上開展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宣傳諮詢周活動,屆時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將在線回答廣大考生提問。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確定
參考文獻
- ↑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2019-11-2].
- ↑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 [2019-11-2].
- ↑ 全國研究生考試報名今啟動,一人只能保留一條有效信息. [2019-11-2].
- ↑ 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 [201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