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張之萬

增加 326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張之萬'''({{bd|1811年||1897年|catIdx=Z}}),字''' 子青''' ,號''' 鑾坡''' 清朝狀元 政治人物。[[ 直隸]][[ 南皮縣]] (今屬[[ 河北省]] )人。[[ 清朝狀元宰相,政治人物。晚清洋務名臣 張之洞]] 是其 。 ==生平簡介== 
==生平==
===出身===
張之萬生 于[[ 嘉慶]] 十六年(1811年 ),[[ 道光]] 十七年([[1837年]] )丁酉科 貢,十九年 ([[1839 (1839 ]] )以七品京官分[[ 刑部]] 學習行走,二十年(1840年 )考中庚子科舉人,二十七年 ([[1847 (1847 ]] )中 殿試 丁未科一甲第一名進士([[状 ]] ),授[[ 翰林院]][[ 修撰]]
===仕途===
道光二十九年 ([[1849年]] (1849 ),出任[[ 湖北]] 鄉試副主考官。[[ 咸豐 (年號)|咸豐]] 二年 ([[1852年]] (1852 ),出督河南[[ 學政]] 。太平軍北伐攻克[[ 歸德]] ,進逼[[ 開封]] ,之萬上言防剿事宜,多被 納。不久,之萬被召還京師,教授鍾郡王讀書。由[[ 侍讀]] 累遷[[ 內閣學士。同治元年(1862 ),擢升禮部侍郎,兼署工部。 河南州縣因“苛派擅殺”而被御[[劉毓楠]]奏劾,朝廷命之萬前往考察,證明屬實,巡撫[[鄭元善]] 等人被處分,由之萬代理巡撫職務 此後盡力鎮壓[[ 捻軍]]。 同治四年(1865年),改任[[河道總督]] 。[[僧格林沁]]在曹州戰死,之萬也被牽連,革職留任。同治五年(1866年),移漕運總督。同治六 (1862 (1867 年), 擢升[[ 禮部淮軍]]在[[揚州]]捕獲捻軍首領[[ 侍郎賴文光]], 兼署東捻軍被剿滅。之萬被賜花翎、頭品頂戴。同治七年(1868年),圍剿西捻軍德勝。同治九年(1870年),調任江蘇巡撫,遷[[ 工部閩浙總督]] ,因母老乞求歸養
河南州縣因“苛派擅殺”而被御史[[劉毓楠]]奏劾 光緒八年(1882 ) 朝廷命 之萬 前往考察,證明屬實,巡撫[[鄭元善]]等人 處分 起用為兵部尚書 由之萬代理巡撫職務 調刑部 此後盡力鎮壓[[捻軍]]。同治四年(1865 光緒十 (1884 ), 改任[[河道總督]]。[[僧格林沁]]在曹州戰死 入軍機處 之萬也被牽連 兼署吏部 革職留 上書房總師傅、協辦大學士 同治 光緒十 五年 (1866年),移漕運總督。同治六年(1867年 (1889 ),[[淮軍]]在[[揚州]]捕獲捻軍首領[[賴文光]] 授體仁閣大學士 捻軍被剿滅 閣大學士 甲午戰爭事起, 之萬 被賜花翎、頭品頂戴 罷退 同治七年(1868 又二 圍剿西捻軍德勝 因病致仕 同治九 光緒二十二 (1870 (1897 年) 卒,年八十七歲 調任江蘇巡撫 贈太保 遷[[閩浙總督]] 謚文達 因母老乞求歸養 入祀賢良祠
光緒八年(1882年), 張之萬 被起用為[[兵部尚 工詩詞,善 ]],調[[刑部]] 光緒十年(1884年) 畫承家學 入[[軍機處]] 山水用筆綿邀 兼署[[吏部]] 骨秀神清 充任[[上書房]]總師傅、[[協辦 為士 學士]] 夫畫中逸品 光緒十五年(1889年) 初與戴熙討論六法 授體仁閣大學士 交最相契 轉東閣大學士 時稱南戴北張 [[甲午戰爭]]事起,之萬罷退。又二年 書精小楷 因病致仕。光绪二十二年(1897年)卒 唐法晉韻 贈太保 兼擅其勝 諡''' 有《張 文達''' 公遺集》,與許彭壽等編纂《治平寶鑒》
==著作==
工詩詞 著有《張文達公遺集》 善書畫。 與[[許彭壽]]等编纂《治平寶鑒》。<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be77bc0102vavg.html 道光二十七年狀元宰相張之萬書畫欣賞]</ref>
==注釋==
72,870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