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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float:right; margin:-10px 0 0 10px">
{| class="wikitable"
! <p style="background:#800000; color: #FFFFFF; margin:auto; padding:5px 0;”>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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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mg src="https://travelimg.yamedia.tw/20180811/20180810155110893.jpg" width="280" > </center>
<small>淡水小白宮<br>[https://travel.yam.com/Article.aspx?sn=47125 圖片來自輕旅行]
'''別稱''' 埔頂洋樓<br>
'''位置''' [[中華民國]][[新北市]]<br> [[淡水區]]真理街15號<br>
'''成立日期''' 大清同治9年(1870年)<br>
'''類型''' 衙署<br>
'''歷史等級''' 直轄市定古蹟
|}</small>
</div>
'''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為[[清朝]]淡水關稅務司的官邸,別稱'''小白宮''',建於1870年,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埔頂]],因之又名「埔頂洋樓」,1997年經[[中華民國內政部]]評定為三級[[古蹟]]。
臺灣洋關之設,源於[[1858年]](清咸豐8年)清朝在英法聯軍時戰敗後與英、法分別簽訂「天津條約」,被迫將臺灣開放為通商口岸。[[1860年]](咸豐10)天津條約([[1858年]]簽訂,[[1860年]]互換)之後,英國首任駐臺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於[[1861年]]7月(咸豐11年6月)抵臺勘查通商港口的情況,因臺灣府城海口淤滯、船隻難停泊不適合做為通商港口,最後議定[[滬尾]]作為通商碼頭,率先談妥在[[淡水]]開港事宜,海關業務主要是徵收進出口船隻裝載貨物的稅款,同時擔任償還列強賠款、外債擔保的角色。而後[[1862年]](清同治元年)6月22日,在滬尾設洋關正式開市徵稅,洋關亦正式設立,並興建海關官邸提供稅關長、秘書(書記)及其他海關官員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