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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陕西省政府组成机构之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有15个内设[[机构]]。设立后,将原省建设厅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 <ref>[https://www.sohu.com/a/223600432_99960447 【通知】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搜狐,2018-02-23 </ref> 。
==职责调整==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f> [http://www.jingbian.gov.cn/gk/zfwj/szfwj/40365.htm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靖边县人民政府,2020-08-26</ref> 。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