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61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第七条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实施专科教育或者非学历高等教育的,按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审批机关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教育部备案。
==视频==
===<center>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教育部解读《中国现代教育2035》和实施方案</center>
<center>{{#iDisplay:r08721t8dj8|560|390|qq}}</center>
<center>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答记者问</center>
<center>{{#iDisplay:m0026a8u04z|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