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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黄贞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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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黄贞麟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ref>[https://so.gushiwen.org/guwen/book_301.aspx 古诗文网]</ref>
==原文==
黄贞麟,字振侯,山东即墨人。顺治十二年进士。十八年,授安徽凤阳推官,严惩讼师,州郡懔然。值大旱,祷雨未应,贞麟曰:“得无有沉冤未雪,上干天乎?”于祷雨坛下,立判诸大狱,三日果雨。江南逋赋案兴,蒙城、怀远各逮绅民百余人系狱候勘。狱不能容,人皆立,贞麟以彼逋赋皆未验实,不忍令死于狱,悉还其家。及讯,则或舞文吏妄为注名,或误报,悉原而释之,保全者五百家。
河南优人朱虎山,游食太和,发长数寸,土猾范之谏与昝姓有隙,诬以藏匿故明宗室朱虎山谋不轨。事发,江宁推官不敢问,以委贞麟。贞麟力白其诬。逮至京师复勘,刑鞫无异,贞麟乃释昝姓而治之谏罪。颍州民吴月以邪教惑众,株连千余人,贞麟勘多愚民无知,徒坐月及为首者。捕人索财于水姓,不得,指为月党,追至新蔡杀之。乡人来救,并诬为月党。抚镇发兵围之,系其众至凤阳。贞麟廉得实,惩捕而尽释新蔡乡人。其理枉活人多如此。旋以他事解官,后得白。
康熙九年,授直隶盐山知县。地瘠而多盗,立法牌甲互相救护。有警,一村中半守半援,盗日以息。清里役,逃亡者悉与豁除,不期年,流民复业数百家。十二年,旱,谓父老曰:“勘灾者至,所需惟官是责,不费民一钱。”及秋征,吏仍以旧额进。贞麟曰:“下输上易,上反下难。待准蠲而还之,反覆间民必受损。”立令除之。又永革杂派陋例,民皆感其惠。复擢户部山西司主事山西闻喜邑丁徭重力请减之监督京左、右翼仓因失察侵盗罢职卒于家。
(选自《清史稿》,有删改)
==译文==
黄贞麟,字振侯,山东即墨人。顺治十二年进士。十八年,被授予安徽凤阳推官,严厉惩罚为非作歹的讼师,州郡风气很正。遇上大旱,祈祷上天降雨没有灵验,黄贞麟说:“难道是有旧冤未能申雪,冒犯了上天吗?”于是就在坛下祈祷下雨,立刻判决诸多大案件,三天之后果然下了雨。江南拖欠赋税的案件发生,蒙城、怀远各地各自逮捕了士绅百姓百余人囚禁在狱中等待调查。监狱不能容纳这么多人,人们只能站着。黄贞麟认为他们拖欠赋税都没有审验查实,不忍心让他们死在狱中,就让他们全部回家。等到审讯时,那些文吏有的胡乱给他们捏造姓名,有的误报姓名,黄贞麟查清后都原谅、释放了他们,得以保全的有五百多家。
河南优人朱虎山,游历就食于太和,头发长达数寸,当地狡猾的人范之谏和昝姓有矛盾,诬陷说昝姓家窝藏原明朝皇族朱虎山图谋不轨。事情被检举,江宁推官不敢审问,把案件委托给黄贞麟。黄贞麟极力申明这是诬告。等到到京师重新审查,审讯没有不同,于是就释放了昝姓,治范之谏的罪。颍州百姓吴月用邪教迷惑民众,被株连的有千余人,黄贞麟查验实情为百姓愚昧无知,只判决吴月及为首的几个人犯罪。捕快向水姓人家索要钱财,不得,就指证水姓人家为吴月的同党,到新蔡追杀水姓人,乡人来救水姓人,也一并被诬为吴月的同党,抚镇发兵包围了乡人,逮捕了许多人押解到凤阳。黄贞麟查得实情,惩治了捕快,全部释放了蔡乡人。他审理冤枉的案件救活人们大多像这样。不久因为其他事情被解除官职,后来又得以辩白。
康熙九年,被授予直隶盐山知县。当地土地贫瘠,盗贼很多,黄贞麟就制定牌甲互相救护制度。一旦有警报,全村人中一半在家坚守,一半出去帮助捉拿盗贼,偷盗现象一天天减少了。清查乡里劳役,逃亡的全部免服徭役,不满一年,逃亡的百姓回家以农为业的就有几百家。十二年,大旱,黄贞麟对百姓说曰:“查看灾情的官员来了,所需要的只要求官府供应,不应耗费百姓一文钱。”等到秋季征税时,官吏仍然按照原先的数额上报。黄贞麟说:“百姓向上交税容易,官府返回给百姓就难了。等到批准免除的数额定下来再退还赋税,这一来一回之间,百姓一定会受损失。”立刻下令免除部分赋税。又永远革除各种不合理的摊派,百姓都非常感激他的恩德。又被提升为户部山西司主事,山西闻喜邑人丁徭役重,黄贞麟极力请求减免。担任京左、右翼仓的监督,因为被盗而失察被罢免职务,后来在家中去世。 <ref>[http://wyw.5156edu.com/html/z5594m3328j5344.html 在线文言文]</ref>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ref>[https://book.douban.com/author/137640/ 豆瓣读书]</ref>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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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840 中國文學別集 ]]
[[Category: 847 清代別集 ]]
'''清史稿·黄贞麟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ref>[https://so.gushiwen.org/guwen/book_301.aspx 古诗文网]</ref>
==原文==
黄贞麟,字振侯,山东即墨人。顺治十二年进士。十八年,授安徽凤阳推官,严惩讼师,州郡懔然。值大旱,祷雨未应,贞麟曰:“得无有沉冤未雪,上干天乎?”于祷雨坛下,立判诸大狱,三日果雨。江南逋赋案兴,蒙城、怀远各逮绅民百余人系狱候勘。狱不能容,人皆立,贞麟以彼逋赋皆未验实,不忍令死于狱,悉还其家。及讯,则或舞文吏妄为注名,或误报,悉原而释之,保全者五百家。
河南优人朱虎山,游食太和,发长数寸,土猾范之谏与昝姓有隙,诬以藏匿故明宗室朱虎山谋不轨。事发,江宁推官不敢问,以委贞麟。贞麟力白其诬。逮至京师复勘,刑鞫无异,贞麟乃释昝姓而治之谏罪。颍州民吴月以邪教惑众,株连千余人,贞麟勘多愚民无知,徒坐月及为首者。捕人索财于水姓,不得,指为月党,追至新蔡杀之。乡人来救,并诬为月党。抚镇发兵围之,系其众至凤阳。贞麟廉得实,惩捕而尽释新蔡乡人。其理枉活人多如此。旋以他事解官,后得白。
康熙九年,授直隶盐山知县。地瘠而多盗,立法牌甲互相救护。有警,一村中半守半援,盗日以息。清里役,逃亡者悉与豁除,不期年,流民复业数百家。十二年,旱,谓父老曰:“勘灾者至,所需惟官是责,不费民一钱。”及秋征,吏仍以旧额进。贞麟曰:“下输上易,上反下难。待准蠲而还之,反覆间民必受损。”立令除之。又永革杂派陋例,民皆感其惠。复擢户部山西司主事山西闻喜邑丁徭重力请减之监督京左、右翼仓因失察侵盗罢职卒于家。
(选自《清史稿》,有删改)
==译文==
黄贞麟,字振侯,山东即墨人。顺治十二年进士。十八年,被授予安徽凤阳推官,严厉惩罚为非作歹的讼师,州郡风气很正。遇上大旱,祈祷上天降雨没有灵验,黄贞麟说:“难道是有旧冤未能申雪,冒犯了上天吗?”于是就在坛下祈祷下雨,立刻判决诸多大案件,三天之后果然下了雨。江南拖欠赋税的案件发生,蒙城、怀远各地各自逮捕了士绅百姓百余人囚禁在狱中等待调查。监狱不能容纳这么多人,人们只能站着。黄贞麟认为他们拖欠赋税都没有审验查实,不忍心让他们死在狱中,就让他们全部回家。等到审讯时,那些文吏有的胡乱给他们捏造姓名,有的误报姓名,黄贞麟查清后都原谅、释放了他们,得以保全的有五百多家。
河南优人朱虎山,游历就食于太和,头发长达数寸,当地狡猾的人范之谏和昝姓有矛盾,诬陷说昝姓家窝藏原明朝皇族朱虎山图谋不轨。事情被检举,江宁推官不敢审问,把案件委托给黄贞麟。黄贞麟极力申明这是诬告。等到到京师重新审查,审讯没有不同,于是就释放了昝姓,治范之谏的罪。颍州百姓吴月用邪教迷惑民众,被株连的有千余人,黄贞麟查验实情为百姓愚昧无知,只判决吴月及为首的几个人犯罪。捕快向水姓人家索要钱财,不得,就指证水姓人家为吴月的同党,到新蔡追杀水姓人,乡人来救水姓人,也一并被诬为吴月的同党,抚镇发兵包围了乡人,逮捕了许多人押解到凤阳。黄贞麟查得实情,惩治了捕快,全部释放了蔡乡人。他审理冤枉的案件救活人们大多像这样。不久因为其他事情被解除官职,后来又得以辩白。
康熙九年,被授予直隶盐山知县。当地土地贫瘠,盗贼很多,黄贞麟就制定牌甲互相救护制度。一旦有警报,全村人中一半在家坚守,一半出去帮助捉拿盗贼,偷盗现象一天天减少了。清查乡里劳役,逃亡的全部免服徭役,不满一年,逃亡的百姓回家以农为业的就有几百家。十二年,大旱,黄贞麟对百姓说曰:“查看灾情的官员来了,所需要的只要求官府供应,不应耗费百姓一文钱。”等到秋季征税时,官吏仍然按照原先的数额上报。黄贞麟说:“百姓向上交税容易,官府返回给百姓就难了。等到批准免除的数额定下来再退还赋税,这一来一回之间,百姓一定会受损失。”立刻下令免除部分赋税。又永远革除各种不合理的摊派,百姓都非常感激他的恩德。又被提升为户部山西司主事,山西闻喜邑人丁徭役重,黄贞麟极力请求减免。担任京左、右翼仓的监督,因为被盗而失察被罢免职务,后来在家中去世。 <ref>[http://wyw.5156edu.com/html/z5594m3328j5344.html 在线文言文]</ref>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ref>[https://book.douban.com/author/137640/ 豆瓣读书]</ref>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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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840 中國文學別集 ]]
[[Category: 847 清代別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