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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航琛

移除 8 位元組, 3 年前
四川財神爺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繼續征收禁煙稅。這項稅大體上分為兩種區域征收:一是種煙區,一是非種煙區。對兩種區域吃煙的人都要抽收紅燈捐,種煙區要加抽煙窩捐。對于進出口的煙土抽過道捐,如雲貴煙土運銷四川,或由四川運銷他省都要上稅。四川省設有"禁煙總局",各縣設有"禁煙督查處"等機構,就是專管煙土種、運、售、吸等事宜,重慶一段時間還曾實行過煙土"統收統銷"。劉在預算上的禁煙稅收入,隻列了幾百萬元,實際上要多好幾倍。</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開辦營業稅。這項營業稅于1936年度開辦。在城市集鎮各類商店就它的營業額按稅率3%征收。經國民政府指撥為省地方收入。省政府還製定了營業稅征收條例和施行細則,發給各縣執行。開辦初期,雖發生很大困難,有的縣份還引起商人罷市的風潮。省政府以這項稅收數位大,稅源正常,責成各縣縣長負責貫徹實施,如果行不通,就唯該縣長是問,用行政壓力推行。</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改組成立省行、收回地鈔、發行輔幣。省政府成立後,劉航琛即改組四川地方銀行為四川省銀行,加撥資本80萬,湊足資本200萬元,並兼任總經理。當時四川財政困難,無款增資,劉便耍了一套"空中懸傘"的把戲。他以財政廳長名義飭令省行立出一個月期的本票2張,金額各40萬元,交由財政廳轉向重慶美豐、川康兩銀行各抵借40萬元,此項借款即作為省政府撥給省行的增資款。時間不到一月,財政廳用面額140萬元的四川省庫券向省行抵押借款80萬元,省行付給即期本票80萬,財政廳即用以分別償還美豐、川康兩行借款,抽出原由省行立出一月期的本票退還省行。與此同時,財政廳又以95萬元的四川建設公債向省行抵借58萬元。這樣,財政廳在四川地方銀行改組為四川省銀行的時侯,名曰增資80萬,實際財政廳倒套借了58萬元。這是劉航琛擴大額度,套取資金,慣用的手法之一。<br><br>劉航琛任省行總經理後,首先面臨收回地鈔問題。四川省地方銀行于1934年成立,為解決劉湘軍費開支的需要,一開始就發行"四川地方銀行兌換券"(簡稱地鈔)。票面分1元、5元、10元3種。截至1935年4月9日止,地鈔發行額達3300餘萬元,而現金準備隻有300餘萬元,不及1/10。遂致現金日貴,地鈔日賤,每千元地鈔掉換現金,需補水達六七十元至一百七八十元。釀成重慶、成都發生嚴重的擠兌現象,甚至發生擠傷人和踩死人的事故多起。人心浮動,難以平息。劉航琛以財政廳長身份,一面邀集重慶金融界商議,決定將各行庄所有地鈔,盡量交由"四川地方銀行兌換券準備庫"封存,組織"抵解委員會",發行一種"抵解證"。此證可在市面流通使用,每月半、月底掉換一次,每半個月應得子金即附帶註明于證內。子金由財政廳負擔,歸執證人所有。利率若幹,則于月半、月底之前一日,由"抵解委員會"召集各行庄議定之。此法實行後,重慶各行庄共封存地鈔700萬元。地鈔發行額雖有 3000餘萬之巨,但以川省幅員遼闊,外縣流通者佔多半。重慶一地封存700餘萬元不用,市面籌碼頓形減少,擠兌之風因此和緩。同時派專車運現接濟成都,風潮始暫平息下來。另一面又求助于蔣介石。蔣的中央統治勢力伸進四川,在成都設立"委員長行營",推行其法幣政策,把發鈔權收歸中央。幾經策劃,由"行營"于1935年9月15日明令公布地鈔按八折以"中央本鈔"收銷,使四川人民蒙受重大損失。<br><br>但在地鈔于1936年11月20日全部以八折掉換中央本鈔之前,劉航琛就向財政部請示由四川省銀行發行5角輔幣。四川省銀行同各地銀行、錢庄以簽訂契約方式領用輔幣,以擴大發行。據1937年10月四川省銀行帳面記載,實際發行額為998.3萬元,已達到飽和點,以後奉令停止發行。輔幣券紙質低劣,極易損壞,在流通過程中,散失很多,有相當一部分未能收回,使人民又遭受一次禍殃。<br><br> [[ 劉航琛 ]] 發行紙幣的野心,並不止此,也不因為發行條例的限製而把他束縛在隻發行輔幣的範圍之內。相反,除了大量印刷5角的輔幣外,還大量地印刷了5元、10元一張的大額鈔票達一億幾千萬元,不過這種大鈔,礙于國民政府金融法令,沒有發行出來。接著抗戰爆發,劉湘死在漢口,劉航琛的財政廳長也隨之垮台,他即把印製的大鈔作為禮品送給宋子文,以獻媚討好的口氣說:抗戰發生,需要大批軍費,增發鈔票,勢在必行。用省行名義印的鈔票,隻要塗去四川省銀行字樣,加蓋財政部或中央銀行圖章就可發行。宋欣然接受、實行,這就增添了紙幣泛濫、貶值的一部分籌碼。</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發行公債。在劉航琛擔任財政廳長期間,還先後發行了"二十四年四川善後公債"、"二十五年整理四川金融庫券"、"二十五年四川善後公債"、"二十五年四川建設及換償公債",金額共達1.45億元。在發行這樣大量的債券中,劉航琛仍採取過去辦法,以各家銀行錢庄作為推銷債券主要對象,分別給以不同利息和按票面額六折或七折推銷。</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收兌利濟期票。劉航琛任財政廳長後,重慶禁煙總局局長由唐華接任。對煙土實行"統收統銷",以便官方壟斷專利。當時,重慶統收處官商合組"利濟財團"(以川鹽銀行和美豐銀行股本最多,遂由川鹽董事長吳受彤、美豐總經理康心如分任財團總經理、協理),集資 500萬元,作為收購基金,收購現金不足時,就開出期票收購煙商存貨,再將收購煙土分發所屬各縣的禁煙分處銷售。統收票由于存貨積壓,無法脫手,而煙商手上捏有不少煙土紛請收購,亦不能解決,加以派給各縣禁煙分處的煙款收不回來,影響"利濟"期票到期不能兌現。而"利濟"期票,多數由鹽商持向重慶金融界貼現,如期不能兌現,單是各銀行頭寸就積壓 2000多萬元,造成市面銀根特緊。當時吳受彤和康心如為此事同唐華鬧翻了,互相埋怨,大吵大罵。劉航琛在場,他當即裝出竭力解決此事的關心態度說:把未兌現的"利濟"期票,一齊收來拿給我,換給財政廳的期票,認二分利,統收處的存貨歸我出賣了來償還。他這樣作,表面上是把"包袱"轉給財政廳,使市面銀根活躍起來,而實際上他借機抓住這筆錢解救當時四川財政上的困難。</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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