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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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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圉師''',高阳(今河北[[高阳县]])人。唐大臣。
先世自梁末徙至[[北周]],[[許紹]]之子,博學多才,進士出身。显庆二年,累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兼修国史,四遷為左相。龙朔二年([[662年]])冬十月,其子[[許自然]]因猎射杀人,圉師隐而不奏,[[许敬宗]]乘机奏说:“人臣如此,罪不容诛。”十一月,下獄。次年三月,貶官虔州(今江西赣州)刺史。后贬为相州刺史(今河南臨漳縣,又一说是貶襄州)。司宪[[杨德裔]]因徇私被流放庭州。
圉師在相州時,政存宽惠,曾寫《清白詩》讓罪人改過自新。离开相州后,當地百姓立碑纪念之。上元中,再迁户部尚书。仪凤四年卒,谥曰“简”,并陪葬乾陵。有子[[許文思]]。[[李白]]娶許圉師的孫女。
==參考書目==
* 《旧唐书》 卷 59,《许圉师传》
[[Category:唐朝政治人物|H]]
'''許圉師''',高阳(今河北[[高阳县]])人。唐大臣。
先世自梁末徙至[[北周]],[[許紹]]之子,博學多才,進士出身。显庆二年,累迁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兼修国史,四遷為左相。龙朔二年([[662年]])冬十月,其子[[許自然]]因猎射杀人,圉師隐而不奏,[[许敬宗]]乘机奏说:“人臣如此,罪不容诛。”十一月,下獄。次年三月,貶官虔州(今江西赣州)刺史。后贬为相州刺史(今河南臨漳縣,又一说是貶襄州)。司宪[[杨德裔]]因徇私被流放庭州。
圉師在相州時,政存宽惠,曾寫《清白詩》讓罪人改過自新。离开相州后,當地百姓立碑纪念之。上元中,再迁户部尚书。仪凤四年卒,谥曰“简”,并陪葬乾陵。有子[[許文思]]。[[李白]]娶許圉師的孫女。
==參考書目==
* 《旧唐书》 卷 59,《许圉师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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