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寧波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根據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1]。
主要職責
(一)加強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參與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計劃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三)根據國家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2]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要求,編制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和統計數據分析研究,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檢查;受委託制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意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信息化工作。
(四)指導開展新農村新家庭建設活動;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與落實有利於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問題實行綜合治理。
(五)制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活動,引導群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新觀念;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品管理。
(六)綜合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與衛生部門密切配合,根據各自職責,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服務;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組織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工作;負責全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審批、監督、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對避孕藥具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編制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制定計劃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督促、指導、檢查社會撫養費和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
(八)指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聯繫協調公安、工商、勞動保障、衛生、房產管理、交通等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負責跨省、跨市以及市內縣(市)區間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協調工作。
(九)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的對外宣傳、國際合作與交流,管理和實施計劃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十一)指導計劃生育協會、人口學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以及市人口基金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寧波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甬城概況 ,寧波市人民政府
- ↑ 發展改革委就《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答記者問 ,中國政府網,2017-01-25